“当时没有想太多,就想着救人,跳进河里都不觉得冷。”2月21日上午,金湖县见义勇为基金会工作人员和前锋派出所民警来到陈尔顺家中,为下河英勇救人63岁的陈尔顺和62岁的应志余送上确认见义勇为决定书和奖金,表彰他们在危急时刻,不顾个人安危,勇于下河救人的见义勇为精神。
2月13日早上7点多,村民应志余守了一夜的虾塘后,准备回家吃早饭,“那天我骑着电动三轮车回家,突然间,一辆白色小轿车失控,滑行了20来米,翻滚着冲进了河里。”应志余说,当时自己被吓了一大跳,急忙停车准备救人,“过年期间,就怕是车里载着一家老小走亲戚,那事故可就严重了。”
在村里负责道路卫生的陈尔顺早上到村头倒垃圾,就听见“轰”的一声巨响,紧接着就有人喊“快来救人啊!”,陈尔顺立即奔向事故点。令人感动的是,周边还有几名热心市民,一同奔向事故点,合力救人。
“小轿车当时倒扣在水中,四个轮子翻在上面,还冒着阵阵白烟,四处散落着轿车的零件,什么情况我们都不知道。”陈尔顺说,自己和应志余没有想太多,立即跳进齐腰深的河中,将小轿车向岸边推动着,“我俩要不推着,小轿车很快就会沉到水里。”
两人透过车窗看到,只有一名男子坐在驾驶座上,神情恍惚,不知所措,便大声叫男子赶紧出来。在他们的提醒下,男子才回过神往车外爬,“当时我开了三次车门,才打开来,一打开,驾驶员就喊,不行不行,水都涌进来了,我就又把门关了起来。”陈尔顺说。后来,陈尔顺和应志余两人用力把车推向岸边,在热心市民的共同努力下,成功把男子从后车窗救了出来。
紧接着,金湖县前锋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及时将男子送往医院并了解现场情况,目前男子并无大碍。“经过我们调查核实,应志余和陈尔顺在事故发生后,不顾严寒危险,第一时间跳河救人,成功挽救了一名受困人员。我们根据《江苏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规定,确认二人的英勇行为是见义勇为行为。”金湖县公安局前锋派出所所长刘勇立说。
面对送上门的荣誉,应志余和陈尔顺两人表示,当时情况危急,只考虑赶紧把人救上来,自己也没想其他的,不下水的话可能就错过了最佳的救援时机了。“我自己是一名老党员,我们家是淮安市‘五好家庭’,更应该做好表率,只要自己有能力,以后碰到类似的事,我还会毫不犹豫地出手相助。”陈尔顺说。
融媒体记者:陈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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