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 姜培军
9月8日,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从菏泽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情况新闻发布会获悉,菏泽市是少数民族散杂居地区,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共有回、满、彝、蒙古、苗等49个少数民族成份,少数民族常住人口7.2万余人。
菏泽现有少数民族万人以上的县区3个,民族镇1个,民族村居21个。2018年以来,全市获评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1个,受国务院表彰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1个、模范个人1个,受省政府表彰的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5个、模范个人5个。
我市深化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十大行动”。2022年全市开通52条“民族团结号”公交线路、投放327辆公交车;打造了12处民族团结主题公园广场、1个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8个普法宣传教育基地、4个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实践基地;在全市28个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开展升级版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和主题实践活动;4件作品获得全省“弘扬优秀传统文化 建设共有精神家园”主题文创作品优秀奖。连续23年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通过丰富多彩的活动内容,大力宣传民族政策法规,民族团结优良传统,中华民族伟大精神,各族群众团结友爱、互帮互助的感人事迹,建立民族团结进步舆论阵地。通过“民族团结第一课”、“民族团结号”公交专线、主题公园广场、各类教育实践基地等有效载体开展集中宣传。做好黄河文化、麒麟文化、牡丹文化等各民族共享的中华民族文化符号研究阐释和宣传教育活动,推动优秀传统文化浸润,增强中华文化认同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有机结合。
进一步提高各民族现代化发展水平。充分利用各类差别化区域扶持政策,加强民族村居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各族人民生产生活条件,民族村村村通马路、通自来水、通电;扶持民族村产业发展,优先选择可持续发展、大多数人受益的项目,优先培育产业结构调整能带动全村人口共同富裕的先进典型,引导少数民族群众由传统产业向现代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优势产业和特色经济,激发少数民族经济发展内生动力,解决民族村劳动力就业问题。不断探索总结民族镇村乡村振兴的有效路径和模式,推广不同类型民族乡村发展的成功做法和经验。目前,我市4个民族村居被认定为山东省乡村振兴示范民族村,成为新时代典型示范村。
推动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持续擦亮城市民族工作“红石榴”品牌,把我市打造成为多民族共居共学、共建共享、共事共乐的幸福家园。定陶区城市民族工作“四同四共”工作法、郓城县宋江武校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经验获得省市领导签批认可。加强服务管理平台建设,把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纳入城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统筹规划、一体推进,确保各族群众进得来、留得住、过得好。做好服务保障,不断提高精准化服务水平,保障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满足少数民族群众合法需求。坚持彰显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依托现有旅游资源,因地制宜挖掘特色景点、知名文化博物馆、红色文化景点等,打造“道中华·齐鲁行·菏泽游”中华民族共同体体验行路线一条,包含冀鲁豫边区革命纪念馆、巨野县博物馆等5个旅游景点,为其注入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新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