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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石家庄公安交警收集编辑:石家庄公安交警
在石家庄的司机朋友们有没有看到过这一幕?
是的!交警在严查酒驾醉驾!近日,就有一名半挂牵引车司机因醉驾而被处罚,还丢了“工作”。
2022年12月31日,鹿泉交警大队城区中队民警在小毕村232超限站执行路查任务时,发现一辆半挂牵引车
沿 234 国道由北向南行驶行驶缓慢,疑似超载,被执勤民警带去超限站过泵,该男子下车后去处理车辆违法时,超限站人员发现该男子浑身酒气,民警立即对其进行酒精检测,发现该男子涉嫌醉驾,随后经医院抽血检验鉴定,结果为114mg/100ml,已达到危险驾驶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
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2、醉酒驾驶机动车: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3、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4、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醉酒还敢驾驶营运车辆,把自己以及他人的安全置于何处?一顿酒换来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这笔“买卖”不值得!酒后驾驶车辆存在巨大的交通隐患,自己还要面对法律的严惩,再次提醒大家莫把酒驾不当回事!
石家庄交警持续加大查处力度
对酒驾醉驾零容忍
信息来源:鹿泉大队
责编丨小战
编审丨钧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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