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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极目新闻收集编辑:极目新闻
极目新闻记者 卢成汉
通讯员 李明
“用人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和福利待遇……不得单方解除女职工劳动合同。”3月7日,武汉市蔡甸区总工会、武汉市友缘家政服务有限公司联合组织举行庆祝“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暨女职工普法宣传月活动。
活动现场,湖北省抗疫先进个人、武汉市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环卫工人韩继芳用朴实的语言讲述了自己在抗疫一线,成为了一名中国共产党预备党员的亲身经历。
环卫工韩继芳讲述自己成为一名预备党员的经历
律师张小辉现场解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知识,现场互动解答女职工法律知识21人(次),明确妇女在家庭中的主体地位,提升妇女自我保护的法治观念。
张小辉律师现场为女职工解答法律知识
蔡甸区总工会相关负责人介绍,蔡甸区工会女职工普法宣传月行动于3月1日全面展开。当天还借助蔡甸区2024年“春风行动”大型招聘会平台,现场设置工会服务专区,提供女职工心理咨询服务,向职工群众赠阅《职工维权手册》,解答法律知识,推介工会维权服务新途径。
蔡甸区总工会负责人表示,将持续开展女职工权益维护工作,引导全区广大女职工更加自信自强,在各自的岗位上展现新时代女性风采,贡献“她”力量,在蔡甸高质量发展中绽放巾帼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