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孙婷婷
通讯员 周璇
“戒烟神器”“健康工具”“时尚潮流”……电子烟在新闻里和日常生活中越来越引人注目,吸引不少消费者。近日,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非法经营电子烟案件,该案是自2022年5月1日《电子烟管理办法》实施以来,湖北省审结的首例涉电子烟刑事案。因涉案数额巨大,涉案人数众多,被公安部和国家烟草专卖局列为挂牌督办的特大案件。
江夏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曹某为获取非法利益,明知电子烟属于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专卖物品,仍在未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情况下购进烟油、烟碱等关键原料及电子烟机芯和相关辅料,并自行设计成外观为“暴力熊”“奶茶杯”等样式,在东莞市长安镇租用厂房和库房组织人员进行生产、组装、存储、销售非国标电子烟产品,后经网络销售链条销售至江夏区。
案发后,公安人员从被告人曹某某经营的仓库和工厂内查获电子烟制品价值近千万元,经湖北省烟草质量监督监测站检验,查获的电子烟产品均为不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伪劣电子烟。被告人曹某的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三个月,并处相应罚金。
电子烟也是烟,是烟就应控。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布《电子烟管理办法》,明确从事电子烟零售业务必须要有烟草专卖零售证,交易仅限于全国统一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禁止销售除烟草口味外的调味电子烟和可自行添加雾化物的电子烟。有据可管、有标可依的电子烟监管时代已经到来。电子烟的生产者、销售者都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合规经营,切勿以身试法。违反者轻则行政处罚,重则监所为家。
广大消费者也应擦亮眼睛,切莫通过非官方平台购买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子烟。类似“奶茶杯”“暴力熊”等是变装后的电子烟,外观新颖可爱,极易增加青少年的好感,引起青少年的追捧。但在美好外表下隐藏的是无证电子烟,其中添加的三无烟油对身体损害很大,严重影响人的身体健康,未成年人更要提高警惕。
徒法不足以自行。在国家进一步加强对电子烟监管力度的背景下,江夏法院依法对非法经营电子烟的被告人判处刑罚,坚定维护经济秩序,有力回应社会关切。武汉市江夏区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加强与烟草部门联动协作,重拳打击各类涉烟违法犯罪,切实整治电子烟行业乱象,全力营造合法、守法的市场环境、营商环境,为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推动电子烟产业治理步入法治化规范化轨道贡献法院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