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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玉门发布收集编辑:玉门发布
近年来,小区物业与小区业主之间的矛盾呈现多发趋势,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业主不按时缴纳物业费,物业无法提供相应的高质量服务是物业纠纷的主要矛盾点。看似是小的问题,但却牵动着大民生。
“物业费交了物业也无法提供相应的服务,我交物业费划不来”辛先生说到。
玉门市新市区某小区户主辛先生等人因拖欠物业费及垃圾处理费被小区物业公司起诉至玉门市人民法院,经法官了解,据不补交的理由多是物业管理不善,小区环境脏乱差等问题,主动补交物业费的业主寥寥无几。玉门市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判决拖欠各项物业费用共计8000多元。判决生效后,业主一直以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不负责等理由拒绝给付,随后物业公司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经过承办法官多次的耐心疏导,向物业公司和业主现场普法、释法,双方由最初的拒绝沟通到后来慢慢接受,案件圆满执结。业主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履行交费义务,物业公司亦要努力提高服务水平,让业主享受更优质的物业服务,增强居民的幸福感。发生纠纷时,双方应换位思考,在法律的框架内理性解决问题,共同营造和谐的社会氛围。
(李丽婷 陈元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