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春节,谁还没有看过扫黑剧天花板《狂飙》?
剧里讲述了京海市一线刑警安欣,在与黑恶势力的斗争中,不断遭到保护伞的打击,始终无法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开展后,临江省派出指导组入驻京海,联合公检法司各部门,清除了政法队伍内部的腐败分子,粉碎了黑恶势力的保护伞,一举铲除了盘踞京海多年的强盛集团的故事。
近年来,扫黑除恶一直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在稳步开展中。它不只是一句口号,更关系着人民的安居、社会的安定、国家的长治久安。
那么,什么是扫黑除恶?黑恶势力都有哪些?“打伞破网”法律有啥规定?
今天,小锦与成都法院“易法妍”专门为你进行梳理,如果你还不是很清楚,赶紧拿出小本本一起get起来!
1.扫黑除恶斗争什么时候开始?
答:2018年1月23日,中央政法委召开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始,至2020年底结束,为期3年。
2021年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圆满收官,正式转入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
实践充分证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的十九大以来最得人心的大事之一。专项斗争不是一劳永逸的,要有与黑恶势力长期斗争的思想准备,因此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
2.扫黑除恶中的“黑”与“恶”指的是什么?什么是黑恶势力“保护伞”?
答:“黑”是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恶”是指恶势力、恶势力犯罪集团。“保护伞”对象为国家公职人员,利用手中权力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或包庇、纵容黑恶犯罪,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查案不力,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便利条件,帮助黑恶势力逃避惩处等。
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的重点黑恶势力是什么?
答: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4.《反有组织犯罪法》什么时候正式施行?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2022年5月1日施行。《反有组织犯罪法》主要包括总则、预防和治理、案件办理、涉案财产认定和处置、国家工作人员涉有组织犯罪的处理、国际合作等。
《反有组织犯罪法》是我国第一部专门、系统、完备规范反有组织犯罪工作的法律,是党中央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标志性成果,是常态化扫黑除恶的法治保障,是预防和惩治黑恶犯罪的“法宝”和“利剑”。
5.“打伞破网”,法律有啥规定?
答:深挖彻查,将“保护伞”“关系网”连根拔起。《反有组织犯罪法》明确了国家工作人员有组织、领导、参加有组织犯罪活动,为有组织犯罪组织及其犯罪活动提供帮助,包庇有组织犯罪组织、纵容有组织犯罪活动的,在查办有组织犯罪案件工作中失职渎职,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反有组织犯罪工作,及其他涉有组织犯罪的违法犯罪行为的,应当全面调查,依法作出处理。国家工作人员组织、领导、参加有组织犯罪的,依法从重处罚。
建立监察机关与政法机关之间的线索办理沟通机制,发现国家工作人员有关违法犯罪的线索,依法处理或者及时移送主管机关处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国家工作人员与有组织犯罪有关的违法犯罪行为,有权向监察机关、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等部门报案、控告、举报。
扫黑除恶,是一场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战争,打击黑恶势力刻不容缓!
成都日报锦观新闻 易法研 记者 晨迪 责任编辑 何齐铁 编辑 卢娅芮 图片来自于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