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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延吉宣传收集编辑:延吉宣传
1月12日,万源新村小区部分业主代表来到延吉市司法局新兴司法所反映,因该小区新老物业公司变更时没有做好衔接工作,产生了物业费重叠收取的问题,引发了小区业主强烈不满,希望司法所帮助协调解决。
经初步核实,该小区新老物业公司于2022年9月份进行了更换,小区大部分业主已经缴纳了2022年全年的物业费,新物业公司现收取2023年的物业费,并要求业主在缴纳全年物业费的基础上,把去年下半年3个月的物业费一并缴纳,同时以可以使用5天电梯卡的方式进行催缴,否则将无法使用电梯。
经司法所工作人员与老物业公司相关负责人进一步沟通得知,对已经缴纳物业费的业主,物业公司将退还3个月的物业费,对未缴纳物业费的业主则通过法律诉讼的方式予以维权,现已收到了部分业主的未缴款,目前正在对多缴的业主进行有序退款。
司法所工作人员将有关情况如实反馈给业主代表,并针对新物业公司以限制电梯使用期限催缴物业费问题,对新物业公司相关负责人进行了法治教育,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有关规定:物业服务人员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不正当的方式,催告业主支付物业费;电梯是公用设备设施,属于业主公用,物业无权限制使用。
通过调解,小区业主代表表示,将积极配合新老物业公司缴纳相关物业费;小区新物业公司相关负责人也保证,将不会再用限制电梯卡使用期限来催缴物业费。至此,因物业交接而产生的矛盾纠纷得到及时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