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分院朱小芹检察长受聘担任北京市第十二中学法治副校长并讲授法治课



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北京市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开展“疏解整治促提升法律十进‘七五’行”主题法治宣传活动的通知》等相关文件和北京市检察机关法治宣传教育“十进百家、千人普法”主题活动的工作要求,6月24日,四分院朱小芹检察长带队赴北京市第十二中学为该校教师讲授法治课,并受聘担任该校法治副校长。北京市第十二中学教育集团校长李有毅、党委书记郝文玲、本部校区执行校长王自勇等校领导及三十余名青年教师代表聆听授课。

李有毅校长对朱小芹检察长受聘担任北京市第十二中学法治副校长表示感谢,并指出在学校当前的教育中,法治已经成为政治课堂的教学内容,这是基础教育阶段的课程要求,也是依法治国背景下人才培养的必然选择。与四分院共同开展法治宣传教学基地建设,既是北京市第十二中学法治教育内容专业化、形式多样化的重要方式,也是进一步引领中学生将爱国转化为行动和担当的有效途径,有助于培养学生的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培养知法、懂法、守法、尊法的青少年人。

▲图为四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朱小芹介绍四分院及未成年人检察的工作情况

朱小芹检察长介绍了四分院及未成年人检察的工作情况,并对学校及教师如何处理校园多发的盗窃、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犯罪行为及校园欺凌、性侵害、网络侵害和毒品侵害等常见的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违法行为提出了相关建议,并就学校师生如何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关爱他人进行了普法宣传。朱小芹检察长表示,四分院将以此次受聘法治副校长为契机,进一步加强与北京市第十二中学的沟通联系,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理论优势和办案实践优势,共同挖掘、探索特色法治课程,打造、形成品牌普法项目,一道为学生的成长成才贡献力量。



授课结束后,四分院与北京市第十二中学签订《法治宣传教学基地建设协议》,并就双方今后如何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携手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等交换了意见。检校双方表示,将进一步创新普法工作的思路,为学生带来更多形式新颖、内容丰富的法治宣传活动,推进普法教育工作更加规范化、规律化、规模化,从而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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