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余志鹏 成卓
签约现场
9月12日,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人民法院南化人民法庭、河南省淅川县人民法院荆紫关人民法庭、陕西省商南县人民法院湘河人民法庭三省边界法庭共同开展司法协作事宜。
据悉,三地法庭跨省毗邻,山水、人文相合,民众交往密切,因此,由生产经营、婚姻家庭、财产权属等问题引起的跨省跨域矛盾纠纷涉及跨域管辖、送达、审理、执行等多方面问题司法案件。由于案件当事人分别隶属于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行政区域,矛盾化解工作无形中增加了法院工作难度。
早在2020年,三地法庭就已经开始探索建立司法协作机制。经过三年多的实践,三地法庭对司法协作内容的探索与细化,已经有了明晰的方向。此次会议的召开,在总结工作经验前提下,着重对下一步司法协作机制的运行与实操进行部署,共同搭建起跨鄂豫陕三省毗邻法庭司法协助与矛盾化解新机制,整合边界人民法庭司法资源,形成司法合力,帮助三地群众减轻诉累。
会上,三地法庭共同签署了《陕豫鄂三地边界人民法庭司法协作框架协议》,从审判工作、诉讼保全、区域交流、丹江流域沿岸生态环境保护和水源地生态保护协作四个方面,深化司法协作广度,为协作工作的开展提供一份详细的实操指南。三地法院相关院领导分别就此次司法协作工作在司法改革大背景下的重要意义、协作工作开展的方向与目的以及如何坚持司法高质量发展,在案件审判尺度统一、协作联络主体担当、诉源治理化解矛盾、严格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作出指导,希望积极探索一批可复制、可借鉴的跨区域司法协作经验,将司法协作打造成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特色亮点。
南化法庭负责人表示,将严格落实协议内容,在立案、审判、执行各环节努力实现信息共享,为辖区内群众提供优质高效司法服务,将协议落实到具体案件办理中,将合作理念延展到区域司法合作的长期践行中,共同推动三地协作取得更丰硕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