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颁布实施以来,深圳市区两级法律援助机构紧紧锚定“践行宗旨为民造福”的目标任务,把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办实、办细、办好,以学促干,守正创新,拓宽法援渠道,探索“法援+”模式,大力提升法律援助的服务质量和服务便捷性,以实实在在的专业服务促进法治的高质量发展,让更广泛群众共享法治红利、感受法治温暖、感触法治力量,促进法治领域的“共同富裕”。
走“近”群众,便民利民
市区两级法律援助机构以法律援助进社区进园区作为深圳法治先行示范重要举措,在全市设立了492个法律援助站点,延伸了法律援助服务链条,形成法律援助“1+11+N”服务新格局,大大畅通了法律援助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极大方便了群众申请和获得法律援助服务。同时,深圳市法律援助处流动工作站(宣传车)定期前往深圳各街道、社区、园区,直接走入人民群众的生活中去,真正做到把法律援助带到每个人的身边,派发免费法条和宣传资料,为过路群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
当前,市区两级法律援助机构已全面推行法律援助“市域通办”,群众可选择向市内任一法律援助机构提交依法由深圳市内法律援助机构受理的法律援助申请,不再受区域和层级限制,实现就近可办、随处可办,在全市范围内实现了法律援助服务事项跨区、跨层级无差别收件登记。
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市区两级法律援助机构积极推动法律援助告知承诺制落地实施,符合告知承诺制18项情形之一的申请人只需签署“承诺书”,不再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大大方便了特定情形法律援助申请。
提高质量,应援优援
深圳市法律援助处严格实施并不断完善在全国率先建立的律师自评、专家评估、仲裁员评估、受援人回访四方评估机制,促进法律援助质量稳步提升。通过修订实施《深圳市法律援助处案件质量评估管理办法》、《深圳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规则》,促进了法律援助案件综合评估的律师形象、出庭礼仪、庭前准备、调查阶段、辩论阶段、代理技巧、总体评价共7个维度评估成效持续提升。
为充分运用案件质量评估结果,深圳市法律援助处探索组建众多专业领域法律援助专家队伍,在劳动纠纷、未成年人、行政诉讼等多个特定领域形成一批善于处理复杂疑难案件的高水平法律援助律师,大力提升法律援助专业办案水平和办案成效。
创新模式,提升服务
为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服务,市区两级法律援助援助机构积极探索法律援助新模式。
探索“法援+5G”新模式。光明区法律援助中心携手行政服务大厅共同创新推出法律援助服务“5G视频办”,利用5G高清视频技术为办事群众提供远程视频互动及业务辅助申办服务。开通后的“5G视频办”将架起为民服务的“时空桥”,在服务门槛上做“减法”,实现法援可视化服务。
探索“法援+仲裁”、“法援+法院”新模式。2023年2月23日,深圳市司法局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发文《关于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与法律援助衔接机制建设工作的意见》,加强在提供集体劳动争议法律援助服务、探索建立法律援助案件信息共享联动机制、强化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质量评估等方面的合作。各区法律援助机构积极响应,结合各自的工作实际,继续深入与劳动仲裁机构、法院合作。宝安区拟在粤港澳大湾区劳动争议联合调解中心深圳(前海)速调快裁服务站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盐田区与法院合作开展诉前联调工作,“援前调+调后援”,形成诉调无缝对接。龙岗区联合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区法院开展化解劳资纠纷“调援裁诉”一体化建设,合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
探索“法援+信访”新模式。大鹏新区法律援助中心加强与新区信访部门的协调联动性,安排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律师适时参与信访接待工作,提供专业法律解答并宣讲法律援助的政策规定,引导信访人通过法律轨道合法合理表达诉求,助力维护司法公正、化解社会矛盾。
文/图:司新宣、法援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