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法官讲“扫黑除恶”那些事儿!丨扫黑除恶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省法院出重拳、下实招,依法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已显成效。7月8日至7月12日,由陕西高院与陕西广播电视台联合制作的系列专题访谈,将邀请省法院以及延安、安康、渭南、咸阳中院的法官走进直播室,以案说法、以案警示,为大家讲述我省法院扫黑除恶的案件审理情况及相关法律知识。

7月8日上午,省法院扫黑办成员、刑一庭法官马云和刑三庭法官王立作为首期节目嘉宾接受采访,介绍了今年以来全省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开展情况。

访谈内容摘要

主持人王芳

今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关键之年。首先请您介绍一下今年以来我省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的成绩?

法官马云

我省法院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的成绩可以总结概括为三个方面:

一、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截至2019年6月28日,全省共受理黑恶犯罪案件267件,一审审结187件1112人,结案率70.03%。仅6月份,全省法院新收案件49件,结案36件。

二、不断提高打财断血成效。全省法院对审结的112件黑恶犯罪案中的567人依法判处财产刑5606.3万元。截止6月28日,全省共立涉财产刑执行案件69案,涉及被执行人265人,执行标的4846.1万元,已执行1539.5万元,执行到位率31.8%。

三、集中开展“再翻查、大起底”。全省法院共对57.4万件各类案件进行翻查、核查,梳理出涉黑涉恶线索1127条。中央督导组进驻陕西以来,各级法院新翻查、起底刑事案件41362件,梳理出黑恶线索654条,接收群众举报相关线索139条。

主持人王芳

我省法院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指导方针和工作准则是什么?开展了哪些具体工作?成效如何?

法官马云

我省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指导方针和工作准则是:

指导方针:坚持依法从严惩处黑恶势力犯罪、紧盯“打伞破网”的重点方向,切实打财断血,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工作准则:立足审判职能,严把案件证据关、事实关、法律适用关,实现案件审理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获得感和幸福感,全力推动扫黑除恶向纵深发展。

具体做法和成效可以概括为四个方面: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全省各级法院成立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全力推进扫黑除恶。省法院及时下发《工作方案》和《实施意见》,多次召开任务部署会、工作推进会。各级法院院庭长既当指挥员,又当战斗员,带头审理黑恶犯罪案件48件,占比21.92%。

二、紧盯阶段目标,坚决深挖根治。围绕打伞破网、打财断血主攻方向,组织全省法院认真摸排近5年未结刑事案件、近3年已结民商事案件,并对近3年缓刑、假释、“在逃”“另案处理”人员逐案摸排,同时开设举报信箱和专线,深入排查黑恶势力犯罪及“保护伞”线索。

三、强化“铁案”意识,确保案件质量。研究制定《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基本证据标准》等,统一公检法证据标准。加强大要案指导,省法院对3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重点督办,筛选8件典型案例交流,举办2期培训班,2期全省政法系统联合培训班,培训3400多名政法干警,提升办案能力。

四、延伸司法职能,促进综合治理。针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折射的行政执法、行业监管薄弱等问题,发出司法建议32份。开设扫黑除恶专栏,印发《三秦审判》扫黑除恶专刊,媒体报道(转发)工作动态6401条,形成强大舆论攻势。

主持人王芳

在我省法院已经审结的黑恶犯罪案件当中,请介绍两个最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

法官王立

我给大家介绍的第一个案例是朱群羊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该案是省法院审理的一宗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是省公安厅挂牌督办、西安市公安局历时3年侦办的一起重大典型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本案涉案人数众多,骨干成员固定,组织体系完整,暴力特征突出,经济特征明显,是典型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

简要案情:被告人朱群羊自2004年以来,纠集他人在周至、户县、长安等地开设赌场,以抽取好处、放高利贷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2004至2013年间,朱群羊先后笼络被告人宝小卫、孟看看等人,相继介入引汉济渭、黑河治理等工程,逐步形成了以被告人朱群羊为首,人数众多、组织领导明确、骨干成员基本固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实施多起违法犯罪案件。

审理情况:西安市人民检察院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等9项罪名对朱群羊等27人向西安中院提起公诉。西安中院一审分别判处朱群羊无期徒刑,宝都卫等26名被告人有期徒刑、管制等刑罚。朱群羊等17名被告人提出上诉,陕西高院二审维持了原判。

主持人王芳

这一起案件审结之后,群众的反响如何?对其他黑恶势力犯罪行为有怎样的警示作用?

法官王立

朱群羊一案的审判对周至当地影响很大,很多被迫背井离乡的被害人在案件侦破之后纷纷回到了当地。

案件审理中的一些积极做法具有一定的示范作用,全省各地法院均能够借鉴。同时,这个案子的宣判,对黑恶势力产生了震慑作用。

主持人王芳

除此之外,还有没有比较典型的案例?

法官王立

我给大家介绍的第二个案例是:张涛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

简要案情:2012年,被告人张涛分别注册成立了西安鑫心缘商贸有限公司和陕西同心龙盛钢结构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并担任法定代表人,纠集被告人梁爱华、赵春微任经理,分别负责公司日常和外围事务,被告人刘亚波等人为公司业务人员,负责在涉案小区收费等行为,逐步形成了以张涛为首、人数众多、分工明确、层级分明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人数一度从十人左右发展到六七十人。张涛等人在公司成立以来长达数年的时间内,使用暴力、胁迫等方式,强占西安市绿地SOHO小区地面停车场收取停车费,强占该小区地下停车场经营洗车行,并先后在西安市逸翠园等小区,非法收取管理费,强迫业主和装修人员购买沙子等。经鉴定,2010年2月至2015年6月,该组织共取得停车费、管理费等非法收入2050余万元(其中管理费450余万元),并多次实施敲诈勒索、寻衅滋事、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危害了涉案小区及周边地区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审理情况: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张涛等12人涉嫌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向雁塔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雁塔区人民法院经审理,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名,对张涛等12名被告人分别判处十九年至一年又十个月有期徒刑,同时没收张涛财产400万元,其余各被告人55万至4000元不等罚金。宣判后,张涛等10名被告人提出上诉,西安中院二审维持了原判。

主持人王芳

这个案件办理的难度是什么?后续指导意义是什么?

法官王立

张涛一案是“打财断血”的典型案例,财产刑的判处是审判的一个难点。本案当中,法院严格按照两高两部《指导意见》,依法判处财产刑,摧毁了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在这点上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主持人王芳

相对于其他类型的案件,涉黑涉恶类案件办理的难度是什么?

法官王立

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的审理比普通刑事案件要复杂,因为涉及的违法犯罪事实多、涉案人员多、起诉罪名多,法院庭审的组织难度非常大,普通的一个案子可能几个小时就能审结,但是像这种案子少则三五天,多则可能十多天。另外,因为违法犯罪事实多,证据非常庞杂,对于证据的审查和采信有相当难度。再一个,此类案件容易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和人为炒作,增加了案件审理的难度。

主持人王芳

人民群众是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受益者,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参与者。如何让更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来,离不开广大政法干警的宣传和引导,我省法院在加大宣传、普法上作了哪些工作?有哪些有效的探索和创新?

法官王立

我省法院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做好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宣传工作:

一、利用新闻媒体宣传。通过《人民法院报》《法制日报》《陕西日报》、陕西广播电视台等媒体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对一些重大的典型案件进行全面详实的报道。截止目前,共通过新闻媒体发布了6801条相关报道。

二、利用自媒体平台宣传。全省各级法院利用官方网站、微信、微博、抖音、快手,还有客户端等自媒体平台,将全省涉黑涉恶案件的审理审判第一时间向公众公布、宣传。

三、开设举报电话和邮箱。省法院向社会公布了扫黑除恶的举报电话和邮箱,是广大群众就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分子,包括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举报的途径。

举报电话:029-12368 / 029-85558311。

举报邮箱:sxfyshce@163.com。

主持人王芳

目前,我省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下一步还有哪些具体的工作部署和安排?

法官马云

下一步,全省法院将持续推进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一、继续坚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跟踪督导,推动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二、严格执行法定标准、法定程序,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审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探索建立相对集中管辖模式,提高办案质效。

三、扩大打伞破网、打财断血成效,在依法严惩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同时,全面落实伞网线索核查背书制。同时,加大财产刑判处和执行的力度,严格黑恶犯罪分子减刑假释,提高专项斗争的打击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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