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润发又双叒叕被罚!多地卖场屡曝“问题”食品,舌尖上的安全岂能儿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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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9日,承德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关于承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承德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润发”)因经营过期“速冻熏煮干酪香肠”和“桂花”被罚款6万元人民币。

根据处罚书,涉事过期食品具体为,大润发日配区冰柜内摆放的烟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标示产品名称为“速冻熏煮干酪香肠”,净含量260克/袋,生产日期为2018年07月26日,保质期9个月,单价14.3元/袋,共7袋,进货价格为30.8元,货值金额为100.1元,该单位负责人称该产品属于销售不好的出清商品,所以销售价格比进货价格低;超市杂货区茶叶专卖货架上摆放的外包装标示品名“桂花”,原料产地:广西桂林,生产日期2018年04月05日,保质期12个月,单价300元/500克,进货价格为150元/500克,共400克,货值金额为240元。

承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大润发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禁止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承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做出如下处罚:没收外包装标示生产日期为2018年7月26日的“速冻熏煮干酪香肠”7袋,生产日期为2018年04月05日的“桂花”400克;处罚款人民币陆万元(60000元)。

此外,承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称,经查阅该公司的销售记录,该公司在上述产品超过保质期后,并未销售,无违法所得,且该单位违法行为是其人员未及时退货管理不当造成,已制定整改措施,予以改正。

事实上,这并非大润发首次出现食品安全问题,中国质量新闻网梳理发现,其在市场监管部门组织的产品质量抽查中,多次被查出“问题”食品。

近日,北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第十七期显示,北海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经营的1批次“草鱼”因检出孔雀石绿项目被罚款人民币50000元整并没收违法所得308.02元人民币。

孔雀石绿属于有毒的三苯甲烷类化学物,既是染料,也是杀真菌、杀细菌、杀寄生虫的药物。《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原农业部公告第235号)中规定,孔雀石绿为禁止使用的药物,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孔雀石绿具有潜在的致癌、致畸、致突变的作用。长期食用检出孔雀石绿的食品,可能会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政府近日发布的《2019年6月福山(151批次)食品安全抽检样品检测结果统计表》显示,烟台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经营的辣椒油(125ml/瓶)因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检出值为0.45mg/kg(判定值≤0.3 mg/kg)被判定不合格;烟台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经营的百味斋青花椒油(200ml/瓶)因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检出值为1.97mg/kg(判定值≤0.3 mg/kg)被判定为不合格。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承德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因违反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于2017年3月16日被原承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罚款0.058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0.01898万元;该公司因违反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于2016年8月12日被承德市双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0.3867万元。

此外,据半岛都市报7月5日报道,近期,青岛胶州大润发三里河店销售的泰国进口金枕榴莲导致一大学生购买食用后呕吐腹疼,受害大学生向该超市四次维权未果。

文字编辑/广岛

美术编辑/水川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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