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卡勿随便借别人买药 家人也不行!有人损失很严重

外借过医保卡自己患癌遭拒赔

湖北市民黄先生吃过了个“闷亏”。去年他投保了一重大疾病险,当年10月,黄先生被查出患甲状腺癌,在办理赔时,保险公司查到他的医保卡在2012年-2014年有多次肺炎、支气管炎等住院记录。

保险公司认为他隐瞒病史, 拒赔。 黄先生称,他本人在2012年-2014年间根本没有住过院,但是医保卡借给亲戚用过,他记不清了。

一寿险公司的代理人告诉记者

如果用你的医保卡给家里人买了一些感冒药,维生素,跌打损伤膏,影响不大;

如果家人拿你的医保卡买的是治疗甲状腺结节、乙肝、冠心病等疾病 的药或家人拿你的医保卡看的是以上疾病,那么影响很严重。因为这类的“病史”会直接影响保险公司的核保结论。

如果买保险前已经意识到自己外借过医保卡,那该怎么办?

如果外借过医保卡 投保前应主动体检

这种情况建议如实告知保险公司,曾经外借过医保卡,然后按照保险公司的要求来“自证清白”,比如提交近两年的体检报告或者去体检。

其实,很多市民在投保时,都没有被要求体检。保险人士介绍,一般情况下,40岁以上必须体检,40以下的基本不需要体检。但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医保卡借给过别人,投保前应该主动体检。

外借医保卡留下这些记录“自证清白”就难了

如果医保卡外借导致你留下了高血压、糖尿病等 慢性疾病治疗记录,那么“自证清白”就很难了,核保结果可能会不理想。

因为像血压、血糖,都是可以通过服药控制的,做到体检瞬间没有任何问题。保险公司无法判断你是被冤枉的还是想极力掩盖真相。

资料图 图文无关

知道这些事,你的保险才不会白买!

观察期内患病是否影响核保

30岁的陈小姐,年初网上购买一份保额为30万元的重疾险,“每年的保费只有4600元,很划算。”购买时,有一份测评健康状况的表格,其中一项询问她是否罹患“再生障碍性贫血”,她没多想,就填的否。

上个月,她去医院治感冒,被查出患有“遗传型贫血”。“我还在观察期,以后会不会被保险公司拒保?” 她慌张道。

在观察期内被查出病症,是否会被拒保或者影响理赔?

业内人士吕静介绍,所谓观察期其实是等待期,指保险合同在生效的指定时期内,即使发生保险事故,受益人也不能获得保险赔偿,“这么做是为防止骗保。”

记者了解到,各家保险公司针对重疾、医疗和寿险都有等待期。常见的重疾险需90天—180天;医疗险大多为30天,而扁桃体、甲状腺、疝气、女性生殖系统疾病等待期120天;寿险一般是90天—180天,如果等待期内患病身故是无法得到理赔的,但由于意外导致的身故不受限。 意外险没有等待期,一般次日立即生效。

高血压患者投保可能会被拒

家住黄陂的卢女士准备为自己购买一份重疾险和医疗险,但询问了多家寿险公司,都被拒保,保险公司给出的原因是“慢性病太多”。卢女士对此很纳闷,“虽说我有高血压,但控制得很好,医生也说身体没什么问题, 曾经得过抑郁症和胆囊炎,也已经治好很多年了,为什么还是会被拒保?”

资料图 图文无关

这些慢性病会被拒保或加费

除了高血压,常见的单纯性脂肪肝,寿险、重疾一般可以正常承保,如果再结合超重、血脂高、肝功能异常等,可能会加费。但如果是由嗜酒引起的酒精性脂肪肝,寿险、重疾一般都要拒保。

对于有危险因素的,保险公司一般会拒保,此外各大保险公司都列出了,2018年购买保险需要增加保费的病症。

排在前十名的加费病症包括:

乙肝、体重过重、血脂高、肝功能异常、血压高、血尿、血糖高、肾结石、乳腺肿瘤、胃病(胃炎、胃溃疡),其中,前四个病症占到80%以上的比例,仅乙肝一项就已超过30%。

“熬过两年皆可赔”是误解

2009年,我国《保险法》首次加入“不可抗辩条款”,在保险合同生效两年内,除非投保人停止缴纳保费,否则保险人不得以投保人在投保时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为由,主张解除保险合同。也就是说,保险签订两年后,保险公司就不能解除合同了。

很多人想当然地认为,有了这一条款,即使带病投保,熬过两年就一定能获赔。

错误地认为这是带病投保的利器

《保险法》第16条规定: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原标题:医保卡不要随便借给别人买药,家人也不行!有人损失很严重!

 [CAHTAG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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