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雯临死前为什么与宝玉互换内衣?

提起晴雯之死,估计每个人都有不同的观点,有人说她自作孽不可活,太张扬了终至自食其果。但更多人认为,晴雯罪不至死,怡红院那么多丫鬟,只有她与宝玉是清清白白的。

晴雯的死,跟那个时代有关,当人人都与宝玉有了肌肤之亲,唯独晴雯洁身自好光明磊落时,那么她就成了怡红院最大的“反叛”,也是最危险的存在,所以很容易被人暗算。

最终结果就是,真正清白之人受冤出局,而那些早已湿鞋之人则如鱼得水。

有一个细节,大家应该都记忆犹新,生前的晴雯,从不与宝玉狎昵,就连伺候宝玉洗澡这样其他丫鬟眼中的美差,她也是直接拒绝,反正绝不与宝玉有越礼行为。

但令人不解的是,这样洁身自好,生性高洁的晴雯,为什么在临死前,忽然与宝玉互换了内衣呢?这不是明摆着坐实了别人对她的诬陷和栽赃吗?

晴雯临死前,给宝玉的,不只是自己的一件旧红绫袄,还有她用剪刀剪下的两根葱管一般的指甲,都一并给了宝玉。

这看似无法理解的行为,其实恰恰证明了晴雯的心比天高的品行。按照晴雯之意,临终前的这种行为,对她和宝玉来说,都是让彼此记住彼此的一个念想。

晴雯说“这个你收了,以后就如见我一般。快把你的袄儿脱下来我穿。我将来在棺材内独自躺着,也就像还在怡红院的一样了。”

曾经,晴雯因为不小心跌了扇子,与宝玉口角,宝玉要回太太放她出去,可晴雯也说,宁可死也不出怡红院的门。

晴雯这么刚烈有骨气的人,为什么宝玉撵她她不走?因为她没有家啊,在她的心里,她早已将怡红院当成了家。而宝玉,更多时候,对她也都是宠爱有加的。

在晴雯的心里,贾宝玉是他的主子,但更是她最亲的人。

可晴雯到底还是被王夫人撵了出去,她没有死在怡红院,没有跟宝玉等人横竖是在一处。她心有不甘啊,她受了天大的委屈和冤枉啊。

与宝玉互换内衣,对晴雯来说,是一种精神上的满足,虽然她的肉体死在了这间破旧的小房子里,但她身上穿着宝玉的内衣,她并不孤单,她的心和灵魂都还在怡红院。

将自己的衣物给宝玉,也是让宝玉记得她,不要那么快就忘记她。至少,曾经他们有过四五年最欢快的时光,那时候的晴雯,风流灵巧,在怡红院里过着她梦寐以求的无拘无束的生活,宝玉是她的主人,也是她的玩伴,更是她所有情感的寄托者。

当然,晴雯的本意,还不止这些。

她说“论理不该如此,只是担了虚名,我可也是无可如何了。”也就是说,晴雯内心是痛苦的,因为她担了莫须有的罪名,到死她都是被冤枉的。

而且,这种冤枉,在那个时代,对一个女孩来说,是最致命的。它不是冤枉你偷了东西,而是冤枉你是勾引主子的狐狸精,是不安分的狐媚子。

金钏儿被王夫人定性为勾引爷们的小娼妇之后如何?跳井自尽。她被打被骂都没事,但因为所谓的有伤风化之事被赶出去,即便是活着,她又如何抵御来自外界的各种嘲讽和怀疑的眼光呢?

正因为此,临死前的晴雯,干脆一不做二不休,你们不是都说我是狐狸精吗?既然我没有为自己分辨的机会了,那我索性就做一次狐狸精,如了你们的意!

她与宝玉互换内衣的背后,既隐藏着无法为自己申冤的愤怒和无奈,也是对王夫人等人的最后一次绝地反击和无情嘲讽。

所以晴雯与宝玉互换衣物后,特别交代:回去她们见了要问,不必撒谎,就说是我的,既担了虚名,越性如此,也不过这样了!

她不能为自己申冤,她要让宝玉穿着她的内衣回去,让怡红院的人都看看,她晴雯就是狐狸精了,她晴雯就是勾引爷们了,可关键宝玉愿意啊,她这是用尽了自己最后的力量,想通过宝玉,为自己争回一口气啊。

活着的时候,她从未与宝玉有过过分亲昵的举动,她晴雯不是那样的人,这一点,相信怡红院的袭人、麝月等人不是不知道,可她终究被撵了出去。当宝玉穿着晴雯的红绫袄回到怡红院,如果宝玉真的敢说出来缘由,怡红院又得有多少人感到羞愧啊。

如果我们把这种可能再放大一些,王夫人知道了又当如何呢?当她知道宝玉去偷偷看了晴雯,两人还互换了内衣,她会不会多想?她会不会怒火中烧?这个她眼中的狐狸精,被赶出去了还缠着宝玉不放。

死去的晴雯若泉下有知,看到王夫人气得发抖的样子,她大概会冷笑一声继而泪流满面吧?

作者:夕四少,本文为少读红楼原创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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