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清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次会议

6月24日,宝清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王立海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福鼎、夏可鸣、宋书永及人大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郑铁钢,政府副县长闫瑞及县人民法院、检察院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审查和批准了《宝清县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部分调整方案(草案)》、《宝清县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财政预算部分调整方案》,审查通过了《宝清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宝清县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部分调整方案(草案)>的决议(草案)》、《宝清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宝清县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财政预算部分调整方案(草案)>的决议(草案)》,听取和审议了《宝清县监察委关于开展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和通过了《宝清县宝清镇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局部调整情况的报告》。

会议还进行了人事任免。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王立海为新任职人员颁发了任命证书,任职人员在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见证下进行了宪法宣誓。

     王立海代表县人大常委会向新任命的同志表示祝贺。他希望新任职同志要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忠诚拥护“两个确立”,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做部门和单位的领航人,坚持“实”字为要、“干”字为先,同舟共济、同心同向,紧扣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全力以赴完成好县委、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要做依法行政的护航人,牢固树立人大意识,提高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自觉性,始终保持与人民群众和人大代表的密切联系。要做廉政上的干净人,严守廉政承诺,带头遵守和执行廉洁从政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严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职责,自觉做到以公仆之心对待权力、以奉献精神对待工作、以良好形象推进事业发展,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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