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推动司法所常态化组织参与立法工作

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厅立法一局赴青铜峡市司法局陈袁滩司法所调研,并就《宁夏回族自治区土地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担任立法信息联络员的陈袁滩司法所所长秦攀,针对条例草案提出进一步明确监督检查的责任部门、清晰划定部门职责边界等4条意见建议。

今年以来,自治区司法厅健全完善公众有序参与立法工作机制,推动司法所常态化组织参与立法工作,进一步提升司法行政“立法为民”品牌影响力,建立了立法信息联络员制度,明确每一个司法所确定一名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较强、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人员担任立法信息联络员。司法厅组织征集年度立法项目、征求立法草案意见时,立法信息联络员充分利用各类普法宣传载体,积极引导群众关注立法项目征集和立法草案征求意见工作,鼓励群众参与立法,广泛收集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梳理汇总后反馈至司法厅。针对在法律咨询、矛盾调解、社区矫正等工作中发现的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存在的规定不明确、操作性不强、保障群体有遗漏等问题,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焦点、难点、痛点问题,立法信息联络员提出现行法律法规规章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或对立法草案提出修改意见。立法信息联络员还根据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对司法厅立法项目征集、立法调研、草案审查等立法环节指出问题、提出建议,与立法项目征集、立法草案征求意见一并反馈。

截至目前,自治区司法厅已确定245名立法信息联络员。


文章来源 | 宁夏法治

编辑丨郭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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