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光县人民检察院“三项举措”助力家庭教育归位

为加强未成年人父母家庭监管的责任意识,督促其履行监护职责,近日,东光县人民检察院对在办理审查起诉的一起案件中1名涉案未成年人小江(化名)的家长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小江因见其父与被害人发生冲突,将被害人打成轻伤一级,检察机关通过“家庭教育指导+督促监护令+法治教育”三项举措,切实强化家庭教育指导和帮助,着力监督家长履责。

积极发挥家庭教育指导站的作用,东光县人民检察院邀请团县委、县妇联、县关工委等家庭教育指导站组成单位,联合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同时还邀请了律师为小江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各成员单位立足职能,分别对涉案未成年人家长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并对涉案未成年人提出要求和希望。

东光县关工委副主任李保荣:父母是孩子的首任教师,是孩子首先模仿的榜样。通过此次案件的发生,作为家长,你们要引以为戒,给孩子树立一个良好的榜样,“冲动是魔鬼”的思想要牢记,树立正确的法律意识,通过刚才的接触,小江是一个非常开朗、自信大方的孩子,希望孩子能够吸取此次事件的教训,继续学业,多学知识,将来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栋梁之才。

东光县妇联副主席徐彦:家庭教育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起着决定性作用,家长要充分认识家庭教育的重要性,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念,切实履行好监护职责,加强自身学习,做好孩子的榜样,提高法律意识。同时,希望小江能够珍惜检察机关给予的重新返校学习的机会,脚踏实地,实现自己的梦想。

共青团东光县委四级主任科员杨庆伟:家庭是孩子成长的起点,父母是第一任老师,相信此次事件的发生,二位家长对加强孩子的家庭教育重要性有所思考,家长要以身作则,强化监督意识,帮助孩子健康成长,小江作为一名青少年,要自觉树立学法、守法、懂法、用法的意识,期待你的蜕变。

座谈会后,东光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王丙成向小江父母送达了量身定制的“督促监护令”,并宣讲了未成年人保护的相关法律政策,释明不履行监护督促令的后果,为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提供了更加刚性有力的措施。小江父母表示,通过大家的教育指导,充分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今后在孩子的教育过程中,给孩子树立良好的榜样,让孩子健康成长。

宣告仪式过后,王检察官向小江送达不起诉决定书,并开展法治教育,希望小江迷途知返,提升法律意识,提高法治观念,远离违法犯罪,岁月是一场有去无回的旅行,好的坏的都是风景,希望此次人生插曲带来的“坏风景”使他吸取教训,“好风景”让他受用终生。

今后,东光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贯彻落实对涉罪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用法治之光照亮未成年人前行之路,用“检察+N”的形式让缺失的爱归位,继续加强与相关部门合作,致力于帮助和引导涉案未成年人家长强化监护意识,改变不当教育方式,纠正未成年人偏差行为,进一步预防和减少未成人违法犯罪,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来源:东光县人民检察院

编辑:谢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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