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1日,江海区消防救援大队对辖区两家消防控制室人员未持证上岗的违法行为的场所分别处以罚款2000元,这是《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正式施行后首次实施的行政处罚案件。
7月1日晚,江海大队深入辖区开展“夜间”错时消防安全检查时,发现两家单位安排不具备相关资质人员到消防控制室进行值班值守,违反了《实施办法》第十九条,消防监督执法人员遂对这两家单位进行行政处罚,罚款2000元并责令整改。

记者了解到,3月29日,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该《实施办法》自今年7月1日起施行。
消防救援部门提醒:消防控制室是确保消防安全的第一道“防火墙”,火灾扑救时的指挥中心,也是建筑物内防火、灭火设施的显示控制中心。值班人员须持证上岗24小时值班,熟练掌握操作系统,才可将初起火灾消灭在萌芽状态。
(江门台记者李勇 通讯员江消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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