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环境好了很多,以前流出来的污水实在是太难闻了,特别是在夏天的时候,我们连窗户都不敢打开。”今年4月,湖北省巴东县人民检察院在东瀼口镇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时,社区的陈大爷拉着检察官的手激动地说道。
今年1月初,巴东县检察院接到群众电话反映,称其所在的社区部分居民长期从事生猪养殖,居民在养殖过程中将养殖污水和畜禽粪便直接排入外部环境,严重影响了其他居民正常生活。
在接到群众反映的线索后,巴东县检察院第一时间到现场进行调查,该院通过无人机航拍、手机现场拍照和向当地居民进行调查询问等方式查明,当地部分居民利用其自建房屋从事生猪养殖,其中养殖较多的平均每年养殖100余头,养殖较少的平均每年8-30余头不等。因养殖废弃物(水)处理设施有限,大量养殖污水直接通过猪舍旁水沟排放到公路边、农田、水塘以及居民水井中,未经处理的畜禽粪便直接堆放至农田,每逢夏季时期散发着恶臭味,并伴有大量蚊虫,严重影响居民正常生产生活。
听证会现场
2024年1月23日,巴东县检察院主持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相关行政机关和听证员参加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在介绍完案情和法律适用等事项后,重点就如何既要支持当地居民自主创业、又要保护良好生态环境的问题展开讨论,并认真听取听证员的意见。通过公开听证,与会人员一致认为当地居民通过自主创业来发家致富的行为应当给予鼓励,这对推进乡村振兴大有裨益;同时行政机关需要引导当地居民修建、完善养殖废弃物(水)处理设施。
会后该院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建议相关行政机关对居民直排养殖废弃物(水)污染环境的行为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指导相关居民修建、完善养殖废弃物(水)处理设施,规范处置养殖污水和畜禽粪便,规范处置养殖污水和畜禽粪便,消除环境污染风险,并加强环境保护及畜牧业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引导辖区内居民提升环境保护意识、树牢绿色发展理念,有效推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行政机关联合组建工作专班进行调查处理,采取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宣传,将相关法律法规印制成册发放到每户养殖户,填写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指导明白卡11份,并集合每户养殖户现状,制定一户一策方案。二是开展技术指导检查,自检察建议书发出以后,行政机关先后6次到现场开展技术指导和检查,将畜禽粪便经处理后进行还田利用。三是完善养殖废弃物(水)处理设施,彻底解决环境污染问题。
下一步,巴东县检察院将持续贯彻落实“助力流域综合治理 推进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检察护企,促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检护民生”三个专项工作要求,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以检察机关能动、精准、高效的履职护航流域安澜。
(全媒体记者:邵贞溪 通讯员:曾纪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