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3-02-01 07:43:45 来源:半月谈新媒体收集编辑:半月谈新媒体 关于公布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名单的公告根据《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文化和旅游部令第1号),我部组织开展了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成果验收工作。经材料审核、实地暗访、专家评审和社会公示等程序,现将通过验收的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正式公布为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名单如下:黔东南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区客家文化(梅州)生态保护区大理文化生态保护区陕北文化生态保护区(陕西省榆林市)晋中文化生态保护区(山西省晋中市)特此公告。文化和旅游部2023年1月28日微博截图来源:文旅之声微博责编:秦黛新校对:张子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