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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蜀山区阳光公益收集编辑:蜀山区阳光公益
为切实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教育监管,强化日常管理,筑牢社区矫正安全屏障,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全面提升在矫人员法律意识,树立法治思想。2月22日,包河区常青司法所联合合肥市蜀山区阳光公益服务中心共同组织辖区矫正对象开展集中教育学习活动。
会上,徐正斌所长对社区矫正对象提出几点要求:一是社区矫正对象要增强身份意识,端正矫正态度,树立在矫意识;二是矫正对象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社区矫正相关规定,手机24小时开机保持手机畅通;三是远离黄、赌、毒、邪教等违法活动,不发生和不参与群体性事件,严禁酒后驾车、寻衅滋事、扰乱社会等现象发生。
讲座中,安徽景森律师事务所王师师律师首先分享了危险驾驶罪的概念和类型。其次,明确了酒驾、醉驾的法律处罚。最后通过醉驾的典型案例以明星醉驾案作为案例,向社矫对象说明无论是明星、政客还是普通人,违法犯罪都要接受法律的惩罚,更不要忽视酒驾会引起的严重后果。之后继续通过各种案例、新闻让社矫对象明白所有酒驾的驾驶人一开始都认为自己还很清醒,车技很好,不会出事,而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对于驾驶人来说事故发生率就是100%。
在参加完警示教育会后,各位社区矫正对象深受启发,信心倍增,纷纷表示:将以此次警示教育为起点,在矫正期内,遵纪守法,规范言行,悔罪认罪,痛改前非,努力改造,重新做人,造福社会,增强底线思维,不踏法律红线半步,回馈党和政府的关爱和帮助,争取顺利回归社会。(贾晓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