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逢开学季开学第一课都少不了“交通安全课”回归校园半个本月不知道同学们是否还记得这些交通安全的知识呢?但厅哥发现有的同学不仅没把安全放心上而且开学第一天就“闯祸”了2月6日12时55分许深圳交警接到报警称在南山区桃李路段有一辆电动车撞倒一名行人导致行人受伤深圳交警立即呼叫救援电话并前往事故现场到达现场后民警发现伤者是一位环卫工人其脸部和脚部均有受伤流血救护车赶到现场后立即给伤者做了伤口处理经调查造成本次事故的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是学生杨某,年仅14岁事发时杨某驾驶电动自行车在桃李路北往南路段行驶没有佩戴安全头盔没有靠右行驶,还翘起了车头翘车头过程中逐渐驶向对向道路逆行与路边正在工作的环卫工人邓某相撞导致邓某受伤部分未成年人喜欢追求刺激、个性但是!所有的刺激、个性行为都必须建立在安全、合法的基础上否则必然付出代价以下这些内容须牢记够龄才骑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未满16周岁的学生骑电动车载人发生碰撞事故。未满16周岁的孩子身体、心理等方面条件均不适合骑电动车遇到突发情况时应急处理能力有限极易酿成交通事故事故一旦发生对孩子的身体与心理都将受到一定影响严重的将祸及自身或他人生命按规定车道行驶,靠右侧行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七条规定,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15岁中学生骑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走机动车道、闯红灯出事故,所幸最后无生命危险。非机动车要走非机动车道不要在机动车道上与小汽车、大货车等车辆“硬碰硬”一旦与机动车发生碰撞非机动车只会是受伤害更重的一方同时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必须遵守交通规则不逆行,不闯红灯更不要呈“S形”骑行等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对于所有电动自行车骑乘者来说头盔是遇到危险的最后一道防线必须严格戴好头盔不戴头盔当头部撞击到地面或硬石块、铁栏杆等物品时就是“以卵击石”安全头盔可吸收大部分撞击力起到缓冲、减震的保护作用防止85%的头部受伤同时提醒戴头盔不系扣相当于没戴头盔同样起不到安全保护作用学生骑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幸好书包抵消了部分撞击。违法骑车,炫技还不佩戴安全头盔!孩子,你此等做法家长知道吗?如果家长知道,还会允许你这么做吗?“开学安全第一课”仍在持续开展中请同学们好好听课,牢记于心家长们应多加引导关注孩子有无违规行为以身作则教育孩子遵守交通法规此外,在日常生活中注意不把车钥匙随意放置以免孩子因好奇心旺盛在外“冒险每个交通参与者都是自身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让我们一起守护平安回家的路吧来源:深圳交警权威发布、广东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