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粉丝

我们一直在努力
当前位置:首页 > 情感 > 故事 >

保险合同投保人的如实告知义务如何认定?

日期: 来源:北方法制报收集编辑:北方法制报

本报记者 广辉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投保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并拒付保险赔偿金。那么,上述规定中的如实告知义务应当如何认定?近日,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开发区法庭审理了一起涉投保人如实告知义务的人身保险合同纠纷,办案法官对保险合同如实告知义务的范围作出认定并依法作出判决。

2022年9月19日,李某丈夫董某作为投保人与某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投保某健康医疗保险,李某为被保险人,保险约定:年度给付限额40万元,保险期间为1年,保险费为每年192.00元。保险合同后附《被保险人健康及职业声明》中第3项载明“被保险人目前及过往均未发生下列疾病或情况:良/恶性肿瘤(含原位瘤)、白血病、高血压、糖尿病、糖耐量异常……”,李某在后方勾选“是”。2022年1月7日,李某因生产住院,出院诊断为妊娠期糖尿病等。2023年5月18日,李某因急性胰腺炎住院治疗,2023年5月28日,李某因Ⅱ型糖尿病伴血糖控制不佳、胰腺炎再次住院治疗,两次支付住院费合计6884.37元。后李某针对2023年两次住院向某保险公司提交索赔申请,某保险公司于2023年7月17日作出理赔决定通知书,理赔决定为不同意承担保险责任,理由为李某在投保时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2024年1月,李某到法院起诉要求某保险公司支付保险理赔款6884.37元。

某保险公司辩称,李某投保前曾患有妊娠期糖尿病,但在保险公司询问其是否患有糖尿病时未如实告知病情,违反如实告知义务,因此保险公司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并拒赔。

法院经审理认为,投保人的告知义务限于保险人询问的范围和内容。当事人对询问范围及内容有争议的,保险人负举证责任。某保险公司主张李某及投保人董某在投保时未对妊娠期糖尿病进行如实告知,应举证证明在投保时曾询问了是否患有妊娠期糖尿病情况。案涉保险合同后附《被保险人健康及职业声明》中第3项询问被保险人目前及过往是否均未发生下列疾病或情况:“良/恶性肿瘤(含原位瘤)、白血病、高血压、糖尿病、糖耐量异常……甲状腺疾病……”,由此可见某保险公司仅询问了李某是否患有糖尿病,而未询问李某是否患妊娠期糖尿病,某保险公司未举证证明“糖尿病”的含义及种类包含了妊娠期糖尿病,亦无证据证明在订立保险合同时曾向李某解释“糖尿病”扩大解释包含了妊娠期糖尿病,故某保险公司在投保时未就李某是否患有妊娠期糖尿病提出过询问,李某对妊娠期糖尿病不负有如实告知的义务。因此,某保险公司拒赔理由不成立,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最终,法院依法判决某保险公司支付李某保险金6884.37元。


相关阅读

  • 骑手送餐途中受伤,该谁赔偿?法院判了!

  • 送餐途中受伤算工伤吗?骑手小哥究竟有没有“单位”?近日,海沧法院发布了一起骑手小哥送餐受伤引发的劳动争议典型案例。李某是一名在某App注册的驻店骑手。2023年2月初,李某在配
  • “您让我重拾了对生活的信心”

  • 江西省上饶市广丰区人民法院五都人民法庭庭长 高林芳2020年2月,张某(男)与李某(女)经人介绍认识,不久便同居生活,2020年12月生育女儿张小某,2021年2月,双方因矛盾分居生活。2021年3月
  • 寿险公司如何穿越“三低”周期

  • 证券时报记者 邓雄鹰 刘敬元  作为管理长期风险的行业,长期低利率对于保险公司来说是个巨大的挑战。  继前一轮下调后不到一年,寿险产品的预定利率再度触碰下调的窗口期。

热门文章

  • 2·14 “婚育户”一次办

  • 2月14日,沈阳的张先生和五莲县的丁女士握着手中的“红本本”,脸上是抑制不住的喜悦,这一天,他们不仅成为合法夫妻,更成为“婚育户”联办业务的新人。说起这项业务,张先生夫妇高兴

最新文章

  • 保险合同投保人的如实告知义务如何认定?

  • 本报记者 广辉《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投保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
  • 抹茶起源,拉花鼻祖,竟是宋朝的它?

  • 相信不少人看过《梦华录》中天仙斗茶的场面,榕哥也大概看了看。还真是把中国古代的茶文化,尤其是宋代时达到顶峰的茶百戏,展现的淋漓尽致。网友们的弹幕就更有才了,“难道咖啡拉
  • 李沧这个老厂房变身康养护理院

  • 李沧楼山后片区曾是岛城有名的老工业区,随着钢厂、碱厂等企业搬迁,低效工业片区的蝶变新生备受市民关注。6月18日上午,紧邻碱厂的四流北路40号老厂房变身为康养院,在盘活既有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