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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我在车站看到潘某了,你们快来。”2月21日,沙县法院“执行110”接到申请人郑某的信息举报,立刻调集警力,火速赶往执行现场将潘某拘传至法院,力促潘某履行法律义务。
据悉,潘某与郑某为昔日同窗,潘某以需要周转资金为由陆续向郑某借款12万元。还款期限届满后,郑某多番催促,潘某均以各种理由推脱履行。无奈之下,郑某诉至法院。法院判决生效后,潘某仍未履行还款义务,郑某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阶段中,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潘某送达了执行法律文书,敦促其尽快履行偿还义务,但潘某却置若罔闻,甚至玩起了“失踪”。经查控,潘某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陷入僵局。
2月21日,执行法官得到线索,迅速驱车前往目的地,成功将潘某带回法院。在法院羁押室,经过执行法官耐心释法析理,阐明利害关系,潘某意识到了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严重后果,表示愿意偿还欠款,但困于经济压力,目前无法一次性还清欠款。鉴于此,执行法官组织双方进行面对面沟通调解,从双方同学关系以及被告目前的偿还能力着手,引导双方心平气和、换位思考。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矛盾纠纷就此化解,同学情谊得以再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