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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安徽省司法厅收集编辑:安徽省司法厅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充分发挥法律服务人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职能作用,泾县司法局建立律师(公证员)联系重点企业制度,推出“1+1+N”企业法律服务管家。
组建律师、公证员法律服务团队,为企业提供专业化的法律服务。推出“1+1+N”企业法律服务管家,“1+1”指1名包保人和1名律师或公证员;“N”指多名法律服务志愿者。包保人与企业对接,畅通渠道,问需于企,为未聘请法律顾问的重点企业和中小投资者组织专业律师和法律服务志愿者提供法治宣传、法治讲座、法治体检等“管家”服务。设立企业法律服务工作站,每周三上午由律师驻站值班,集中接待涉企法律咨询。同时开通为企服务热线,负责日常涉企法律咨询解答、普法宣传和受理法律服务事项预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