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实施细则》心得体会
11月8日,全体教师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实施细则》。通过学习,我认识到,教师要坚持以人为本、以德立教、爱岗敬业、为人师表,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
下面是我学习的心得体会:
一、无规矩不成方圆。教师是学生的启蒙人、引路者。然而特别是教师收礼、有偿补课甚至教师性侵学生等现象严重损害了教师整体形象,玷污了原本洁净的师生关系。各种学生都有不同的心态,面对学生的过失,教师应予以教育,不应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面对不同的学生应有不同的教育方法,教师与学生之间的关系应是和谐可亲的。
二、率先垂范。 “学高为师,身正为范, 无德无以为师”,真正优秀的教师,一定是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的人。他对祖国的爱,对学生的爱,对事业的爱,都表现在他对自己的高标准要求的落实上。率先垂范就是对学生真正的负责,就是潜够默化、影响深远的教育。作为小学教师的我们,肩负着培养教育下一代,为祖国的未来夯实基础的重任。这就要求我们本身要有一定的人格魅力,而这种人格魅力表现为教师必须要有敬业精神,必须具备健康的价值观和高尚的道德情操。坚持以人为本、以德立教、爱岗敬业、为人师表,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并紧紧围绕新时期师德素质要求和师德规范,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以高尚的情操引导学生德、智、体、美的全面发展。做一个为人民服务的教师,做一个让人民满意的教师。
三、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我们选择了教育事业,就要严格执行师德规范,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爱岗敬业、奉公守法、恪尽职守,遵守社会公德,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为人师表,无怨无悔,不计名利,积极进取,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力求干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尽职尽责地完成每一项教学工作,不求最好,但求更好,不断的挑战自己,超越自己。坚持“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爱是一切教育的根本,没有爱便没有教育。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还要继续认真学习《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坚持以人为本、以德立教、爱岗敬业、为人师表,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