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更新,更趋实用:《最新民事诉讼文书样式应用及法律依据》

民事裁判文书样式是人民法院依法履行审判职能的重要表现形式,是当事人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参考依据,有助于司法活动、司法行为规范化,促进司法公正。2016年6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人民法院民事裁判文书制作规范》《民事诉讼文书样式》,对规范和统一民事裁判文书标准,提高民事诉讼文书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为适应民事审判工作出现新情况、新变化的司法实践需要,最高人民法院又相继出台了新公益诉讼文书样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诉讼文书样式、再审诉讼文书样式、禁止令等民事诉讼文书样式;发布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裁判文书等加强裁判文书释法说理的指导意见;新增“专门审判代字”等案号要素和修改部分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等等。2016年的样式已不能完全满足司法实践需要,为回应读者对裁判文书样式的司法需求,我们根据民法典、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及民诉法司法解释编写了本书。

本书是在最高人民法院2016年颁布的《人民法院民事裁判文书制作规范》《民事诉讼文书样式》的基础上补充、注解而成,具有内容全面系统、体例合理严谨、准确简明实用等特点。为了便于读者使用,说明如下:

一、如何使用《人民法院民事裁判文书制作规范》(注解版)

《人民法院民事裁判文书制作规范》是民事裁判文书的总体要求和写作标准。为满足司法实践中制作民事裁判文书的需求,同时又能保持《人民法院民事裁判文书制作规范》文本的完整性,注解版采取“嵌入”的方式,将法律、司法解释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裁判文书制作的新规定融入该规范中。

一是将新规定内容以框注形式接排于《人民法院民事裁判文书制作规范》相关条文之后。“嵌入”,既可保持被“嵌入”文本即制作规范的完整性,又可体现“嵌入”文本即新规定内容的独立性,同时,可使两者融为一体。例如,在第二部分标题“(二)案号”后,提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关于人民法院案件案号的若干规定〉的决定》(法〔2018〕335号)的规定,案号要素新增“专门审判代字”。在第四部分落款“(一)署名” 后,提示新修订的《人民法院组织法》《法官法》增加规定“法官助理”。“法官助理”在裁判文书上的署名位于院印之下、书记员之上。

二是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和规范裁判文书释法说理的指导意见》(法发〔2018〕10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裁判文书释法说理的指导意见》(法〔2021〕21号)两件重要的规范性文件(附答记者问)与《人民法院民事裁判文书制作规范》编排在一起,彰显新时代人民法院在裁判文书写作中释法说理的重要意义,这是对裁判文书制作规范释法说理的重要补充。

《人民法院民事裁判文书制作规范》(注解版)节选

二、如何使用《民事诉讼文书样式》

一是新增民事诉讼文书样式。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民事诉讼文书样式》6年以来,新增、修改文书样式7次。例如,2020年3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公益诉讼文书样式(试行)》(法〔2020〕71号),对公益诉讼文书进行规范和统一,含公益诉讼文书18种(其中民事类16种);2020年9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相关诉讼文书样式》,明确繁简分流改革试点相关文书样式,含新制作的文书样式12种、对原样式作出修改的文书样式3种;2021年9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完善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的实施办法》,发布再审案件相关文书样式10种(其中民事类5种);2021年12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生态环境侵权案件适用禁止令保全措施的若干规定》(法释〔2021〕22号),新增4种禁止令文书样式,等等。本书全面收录新增文书样式,将新增文书样式置于与已有文书样式最具关联性的位置,以脚注形式或在【应用】中标明新增文书样式的出处,并编号排序。实现新增文书样式与已有文书样式无缝对接,便于检索。

二是全面更新《民事诉讼文书样式》引用的法律条文序号。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等相继修正,《民事诉讼文书样式》中的法条序号已与新修正的法律、司法解释对应不上,给读者使用本样式带来不便。为此,本书将《民事诉讼文书样式》样式和说明中的法律、司法解释条文序号全部替换为现行有效的法律条文序号,并以黑体字标识。

三是增设【应用】【裁判依据/法律依据】栏目。【应用】对文书样式引用已被修正或修订的法律依据予以说明,对新增的规定予以提示,如删除“代理审判员”等表述,新增“法官助理”的署名及位置,让读者对前后规范一目了然。【裁判依据/法律依据】列明文书样式应引用的法律依据。其中,人民法院制作的诉讼文书样式栏目为【裁判依据】,当事人参考的文书样式为【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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