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警方公开曝光:何某(女,浙A**)

“因为心情不好一时冲动就酒后开车了。现在驾照没了,这刚买的新车,以后也开不了了。现在想来真的很后悔,希望能从轻处理。”


7月10日晚,杭州富阳一女子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杭州公安交警富阳大队银湖中队查获,面对执勤民警的询问,该女子当场表示十分懊悔。


当晚21时50分左右,一辆浙A临牌黑色小车驶入执勤点,执勤人员依法对其开展酒驾检测,经现场吹气,该车驾驶员检测结果为88毫克/100毫升,涉嫌醉酒驾车。随后,民警将其带至医院做血液检测。



次日上午,酒醒后的何某接受民警调查。


“我现在想起来有点后怕,开了这么多路,还好没发生交通事故……”何某告诉民警,当天傍晚17时至19时左右,自己与家人一起吃晚饭期间喝了一瓶红酒,随后回到了公望街的家中休息,后因琐事与家人发生争吵,21时左右驾车出门散心,直至21时50分左右被交警部门查获,期间途经巨利村、民康街以及金桥北路路段。



经抽血检测,何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94.5毫克/100毫升,达到醉酒驾车数值标准。目前,该起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当中。


杭州公安交警提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相关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来源:杭州交警(HZJJWX)、富阳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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