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敬!我省两名辅警荣获“全国见义勇为英雄”称号


在7月17日召开的第十四届全国见义勇为英雄模范表彰大会上,8名个人、2个群体被授予“全国见义勇为英雄(含群体)”称号,38名个人、4个群体被授予“全国见义勇为模范(含群体)”称号。其中,台州市公安局路桥分局金清派出所辅警梁峰(牺牲)和林新志荣获“全国见义勇为英雄”称号

林新志(左),梁峰家属(右)

梁峰生前系台州市公安局路桥分局金清派出所辅警,林新志是金清派出所辅警。2019年10月2日凌晨,金清派出所民警王歆与辅警梁峰、林新志在辖区坦头沈村处置一起涉枪案件时,突遭犯罪嫌疑人枪击。王歆、梁峰、林新志全然不顾歹徒已再次举枪,奋力将现场群众挡在身后,给现场群众争取了逃生机会。王歆、梁峰因伤势过重,经抢救无效牺牲。林新志腹部中弹致肝脏受损,经全力救治脱离生命危险。2019年10月,浙江省台州市人民政府为梁峰追记二等功,为林新志记二等功;11月,浙江省人民政府为梁峰追记一等功,追认为烈士,追授“浙江省见义勇为勇士”称号;为林新志记一等功,授予“浙江省见义勇为勇士”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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