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种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最有效的手段,可以为人体筑起一道免疫屏障。但我们身边确实有一些人群,因为有部分禁忌症所以不能接种疫苗。
然而没料到有人却因为这一点在找工作时碰了壁。
截至2022年7月17日,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累计报告接种新冠病毒疫苗341295.0万剂次。
但对于一些不适宜接种疫苗的人来说,遇到了一些出乎意料的难题。
因未接种新冠疫苗
男子通过面试却无法入职?
家住上海的陈先生今年32岁,原先是做销售岗位的,因受疫情影响失业。他通过网上的招聘信息应聘了浦东某商场的销售岗位,并顺利通过了2轮面试。
然而,当他满心期待地等待入职时,却收到了人力资源的通知:因为他没有接种新冠疫苗,所以不能入职。

求职
为何会“卡”在打不打疫苗上面?
陈先生无奈地表示,他没有打新冠疫苗,是有原因的 。原来陈先生是过敏体质。患有严重的湿疹,目前仍处于治疗阶段。

焦急的陈先生向记者展示了他的病例。


陈先生告诉记者,自己也咨询过多家医院,医生的建议是:“不打。”

相关企业、商场:上面有要求
区商务委:没有这个硬性规定
那么陈先生应聘的这个职位
是否一定要接种过新冠疫苗呢?

记者联系了陈先生应聘的这家企业,该企业门店负责人表示:
因为这个岗位是终端零售岗位,每天要接触的客户比较多,有一定感染风险。所以站在企业的角度,建议是接种过疫苗的来做这个岗位,是为了保护他自身的安全也保护身边同事和客人的安全。
此外负责人表示
店铺所在的商场
也要求营业员接种过三针疫苗


记者联系到这家浦东的商场
工作人员答复说:
从6月初商场开始恢复营业起
主管部门就增加了接种疫苗的相关要求
“浦东商务委会不停地来检查的,检查的时候会要求出示打疫苗的证明,对于不合格的人是劝退的。”



不过商场方面也表示,如果身体状况特殊,能提供"不宜接种新冠疫苗"的纸质证明,也可以入职。
但实际情况是,陈先生咨询过多家医院,包括为他治疗的皮肤科医生,都被告知不能开具这样的证明。
事情似乎陷入了一个“死循环”……


陈先生说:“要入职终端零售行业,都需要这样一个证明的话,可能就不是换工作这么简单了”。

有网友认为
“销售岗位接触的人多,
这样属于公司与应聘者双向选择”


那零售行业的工作人员
是否不打疫苗就不能上岗呢?
记者致电浦东商务委核实情况,对方却表示:并没有“必须打过疫苗”这个硬性规定,只检查服务人员是否每天一次核酸。



商场称主管部门有要求
商务委却说没有硬性要求
那么
到底是哪个环节在“层层加码”?
记者在多家招聘网站上咨询招聘企业都被告知:应聘者需要接种疫苗。
杨浦区某商场表示:员工进出商场只要24小时核酸加抗原
黄浦区某商场称:(是否必须接种疫苗)不是很清楚 ,但员工需要健康证。
浦东新区某商场答复称:对于接种疫苗没有强制要求。

法律界人士认为:
企业不应以防疫为由,层层加码,
变相进行就业歧视。

上海市政协第十三届常委、上海市法学会劳动法研究会副会长陆敬波表示:
平等的就业权是我们国家《劳动法》、《就业促进法》规定的基本权利 , 任何单位不得以跟工作无关的不合理因素歧视劳动者,让他减少工作机会、减少晋升机会,否则就是一种违法行为。
对此,你怎么看?
本文综合自:新闻坊、东方网、网友评论等
微信编辑:泰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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