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男友”偷钱报警后,她得知对方竟然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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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交往半个月后,王小姐发现“男友”张某某偷偷使用其手机向某呗借款并全部转走。而在王小姐报警后,警方告知她,张某某是女的……日前,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检察院以盗窃罪对犯罪嫌疑人张某某依法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今年2月21日,王小姐向警方报案称:2月17日19时许,她发现自己某呗内被借款了2万余元,且钱款均被转到其“男友”张某某的某宝账户内,询问对方后却遭否认。王小姐报警后,“男友”张某某很快被警方抓获。这本是一起简单的盗窃案,然而离奇的是,到案后的张某某性别却从原来王小姐口中的男变成了女。

事情要从半个月前说起,一次偶然打车的邂逅,开启了一段浪漫的爱情故事。两个年轻人因打车时畅聊留下联系方式,又随着聊天的深入而确定交往。短短半个月时间,两人就陷入热恋,并经常约会游玩。基于对恋人的信任,王小姐便在交往中将手机密码及某宝密码透露给张某某,然而心怀不轨的张某某却利用王小姐的某呗借款后向自己转账2万余元。抓获张某某后,警方告知王小姐,其报案时提及的“男友”张某某性别为女。“我和张某某交往才半个月,她一直用男性身份与我交往,所以我一直以为她是男的。”王小姐解释道。然而犯罪嫌疑人张某某辩称自己虽然外形打扮酷似男生,但自始至终系使用真实身份,王小姐知道其系女性。

“不论犯罪嫌疑人张某某是何性别,都不影响认定其涉嫌盗窃罪的犯罪事实。”承办检察官说,本案中,犯罪嫌疑人无法合理解释转账后删除转账记录的行为,特别是在王小姐质问后还极力予以否认,即说明王小姐确对犯罪嫌疑人转账一事并不知情。现有证据已能证明张某某存在盗窃的犯罪事实。

嘉定区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张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涉嫌盗窃罪。



  作者:单颖文 黄迪

       图片:视觉中国

  编辑:周辰

责任编辑:刘力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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