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建阳作为宋慈故里,有着丰厚的“宋慈文化”底蕴,饱含着博大精深的“宋慈精神”。近年来,南平市建阳区检察院积极挖掘本地优秀传统文化资源优势,推动“宋慈文化”与检察业务融合,提升检察履职能力水平,促进司法办案求极致,有力践行了“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法治精神。
弘扬宋慈求真务实
提升履职能力
宋慈办案的时候,必定会亲临现场、亲力亲为,不让任何人破坏现场的痕迹。“今天办案采取的方法和他当时的方法是一样的,宋慈认为保护和仔细勘查案发现场,是破案最重要的方法之一。”建阳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黄勤健深有感触。
黄勤健与记者分享了多年前的一起案件。2017年4月,陈某某、石某某在未办理林地占用审批手续的情况下,雇佣工人到建阳区某山场,使用挖掘机挖掘39个矿槽,并将取土堆弃在矿槽四周,致使矿槽四周的植被遭到严重破坏。经鉴定,林地的植被和林业种植条件被严重破坏,共计10.18亩,其中防护林6.57亩,用材林3.61亩。

建阳区检察院举办检察公益活动
审查起诉初期,陈某某、石某某辩称39个矿槽并非都是他们挖掘,部分林地案发前已遭他人破坏等,对侦查机关认定非法占用农用地5.0826亩的犯罪事实拒不承认,抱有“小于5亩不构罪”的侥幸心理。
检察机关通过引导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并会同侦查人员多次到案发地实地勘查、核实矿槽分布、挖掘方式、时间特性等,向专家请教覆土对林地植被破坏力,补充林木受损鉴定材料等,最终查明全部犯罪事实,认定犯罪嫌疑人非法占用林地10.1858亩。
在证据确实充分基础上,检察官从实体、程序层面释法说理,阐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应结合生态修复进行考量,引导犯罪嫌疑人认识维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性,主动认罪认罚,履行生态修复。
“建阳区检察院高度重视运用客观性证据理清事实情节,注重对视频监控、现场情况等客观性证据的审查,通过客观性证据分析梳理当事人行为时机、手段、强度等,确保对当事人行为性质作出准确判断。”检委会专职委员郑洪说道。
体悟宋慈匡扶正义
践行为民司法
“将‘洗冤泽物,起死回生’落实到检察办案中,更好地为被冤屈者‘理雪澄冤’。”在建阳区检察院副检察长陈朝晖看来,这句话的意识是指就审案而言,其所起的洗清冤屈、还事实于本来面目的结果,与医生治病救人、起死回生的道理也是完全相同的。
2021年5月16日,被告人叶某甲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在建阳区公安局交警出警处置时,叶某甲因无证驾驶以及之前犯危险驾驶罪被刑事处罚过,遂虚报其表哥叶某乙的身份信息接受调查。
在检察办案人员对到案的“叶某乙”讯问时其借口称身份证件在老家未予提交,针对犯罪嫌疑人身份这一重要疑点,承办人员立即要求侦查机关规范调取犯罪嫌疑人身份信息,并要求对到案的“叶某乙”运用“人脸识别”技术手段核实身份。

开展义务植树活动
经核查,该案的犯罪嫌疑人实际为叶某甲,其冒用一直生活在浙江老家的表哥叶某乙的身份接受调查。在该案办理过程中,叶某甲更换联系方式和住址无法取得联系,违反取保候审规定,建阳区检察院遂对叶某甲决定逮捕。
同时引导侦查机关采用外围证据固定,再向内侦查突破的策略,多次督促公安机关及时跨省调取相关证据,并列出20余条的补侦提纲远程引导侦查取证,厘清案件事实,固定在案证据。
最终,检察机关以叶某甲涉嫌危险驾驶罪、伪造身份证件罪提起公诉,法院对叶某甲犯危险驾驶罪和伪造身份证件罪数罪并罚,判处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
“建阳区检察院强化办案担当,在办理案件时,充分发挥主导侦查作用,精准指控犯罪坚持‘小案不小看,小案不小办’”的司法理念,以求极致的态度用心用情办好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的每一件‘小案’,推进办案效果最大化。”陈朝晖说。
践行宋慈法律文化
铸造过硬队伍
“青山一道同云雨,明月也曾照古今”,亲植杏树,既种下一份寄托,也种下一份心愿。不久前,建阳区检察院深入崇雒乡宋慈纪念园开展“弘扬宋慈文化,践行初心使命”检察公益活动。该院全体干警到达指定植树点,开展义务植树主题活动,共种植杏树苗48棵,为春天的宋慈纪念园增添了几分亮色。
“新时代检察官必将继承先贤的遗志,秉持‘止于至善’的信念,坚定法治信仰,依法能动履职,持之以恒推动法律监督工作整体提质增效。”建阳区检察院检察长王德跃说。

开展主题党日活动
近年来,建阳区检察院紧扣区委“书香建阳”建设要求,积极挖掘本土优秀传统文化资源优势,组织干警实地参观宋慈纪念馆、宋慈法治教育基地,教育引导干警学习宋慈法治精神,推动宋慈文化传承发展与检察文化建设相融合。
“宋慈作为一位法医学家,其清正廉明、以民为重的思想道德操守,其断案的谨小慎微、抽丝剥茧、刚正不阿的职业素养值得我们检察干警学习弘扬,以实现自我政治素养和职业素质的提升,求真务实,提高办案质量,秉公执纪,筑起防腐思想的堤坝。”王德跃表示,下一步,建阳区检察院将继续深入挖掘宋慈法律文化的思想内涵,汲取优秀传统文化精髓,秉承“止于至善”的信念,坚定法治信仰,依法能动履职,持之以恒推动新时代法律监督整体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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