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山东网-感知山东7月18日讯 (记者 谢雯嘉 )“有了这场社保费缓缴政策‘及时雨’,我们5月份以来共缓缴三项社保费36万余元,这大大缓解了我们的资金压力,感谢国家好政策,给我们企业生产发展注入新动力!”菏泽佳和购物广场有限公司总经理贾体蒙表示。

为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积极践行“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将一系列阶段性缓缴社保费政策落实落细,国家税务总局菏泽市牡丹区税务局结合企业特点,开展社保费政策进企业、进车间、进工地等活动。

今年以来,国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阶段性缓缴社保费政策,其中,《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22〕15号)中明确,在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5个特困行业实施阶段性缓缴三项社保费政策的基础上,以产业链供应链受疫情影响较大、生产经营困难的制造业企业为重点,进一步扩大实施范围,新增17个困难行业享受本次缓缴政策。
通知下发后,国家税务总局菏泽市牡丹区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股第一时间梳理政策细节,通过税收大数据筛选,准确掌握辖区内符合缓缴政策的企业情况,结合企业的行业性质和特困行业阶段性缓缴社保费政策细节,明确辅导内容和辅导方向。

“对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政策,可以缓解企业的资金压力,起到稳岗位、保生产的关键作用,使更多的企业享受到真切的实惠,助力企业更快渡过难关。”国家税务总局菏泽市牡丹区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股股长陈蕴表示。
“近年来,我们企业受疫情冲击,效益收缩明显,流动资金需求量较大。这次国家针对我们特困行业适时推出阶段性缓缴社保费政策,真是解了燃眉之急,缓缴社保费不仅可以让我们在短期内收获更多的流动资金,还能缓解当前的运营压力,降低运营成本,不得不说,这项政策来的太及时了!”菏泽佳和购物广场有限公司总经理贾体蒙开心道。
下一步,国家税务总局菏泽市牡丹区税务局将加大与区人社部门联动服务力度,通力协作共同推进缓缴政策落实到位,持续做好社保费政策宣传辅导工作,真正为企业纾困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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