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经开区建设局:多举措加强建筑工地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工作

淄博7月19日讯 近日,为加强建筑工地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减少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淄博经开区建设局加强对辖区内所有建筑工地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监督检查,对未进行备案、冒黑烟高排放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坚决清出施工现场。

自非道路移动机械检查以来,淄博经开区建设局共发放“淄博市非道路移动机械信息登记操作指南”200余份,进入工地就进行宣传,督促非道路移动机械所有人、使用人落实编码登记和备案管理。同时,多次配合环保部门联合执法,持续加大建设系统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检查和惩处力度。

下一步,淄博经开区建设局将根据相关要求重点抓好三方面工作,进行建筑工程开工前现场勘验、质量安全交底时,应当要求施工单位使用符合环保部门要求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并责成施工、监理、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建筑工地非道路移动机械相关管理规定,落实使用管理和污染防治责任;加强施工工地内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排放管理,重点对未编码登记、未取得环保号码、未喷绘环保号码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检查,督促非道路移动机械的使用者和所有者参加编码登记,严禁有明显可见黑烟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进入施工工地进行作业。指导各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单位落实“三个不得使用”,对不编码、身份不明的机械,不得使用;排放超标、明显有可视黑烟的机械不得使用;在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内,不符合低排放规定的机械不得使用;抓好监督检查,强化综合执法。会同环保部门对非道路移动机械实行监督检查,严厉查处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超标违法行为,对于有明显可见黑烟、排放不合格及未按照规定加装和使用污染控制装置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责令立即停止使用,并将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设备清退出场,并对机械使用者依法予以处罚。

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记者 王莉莉 通讯员 刘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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