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根据举报线索,日喀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酷佳爆米花加工厂”进行了现场监督检查。
发现该工厂厂房简陋,积尘严重
操作间成品、半成品均堆放在地面
无任何防蝇、防鼠措施
不符合食品生产的相关要求
且该加工厂未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

处理结果
当事人在未取得相应许可的情况下从事爆米花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的规定。
当事人食品贮存场所环境不整洁,无相应防尘、防蝇、防鼠的设备或者设施,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一)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二)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的规定。
目前,日喀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部门已对该加工厂的相关产品及设备进行了查封扣押,对其《营业执照》进行了暂扣,并于2022年7 月18日立案调查,处理结果将第一时间向社会公示。
PART2
消费提示
日喀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要做到“三查三注意”:
一查食品包装标识是否齐全,注意食品外包装上是否标明商品名称、厂名、配料表等内容,不购买无任何标识的“三无”食品;
二查食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注意是否超过保质期限;
三查食品外观,注意查看产品是否存在包装不完整、真空包装漏气、涨袋等感官异常。购买时也要注意销售环境的卫生状况,选购有生产许可的正规产品,同时要索取购货凭据,以便在发生纠纷后维权。

审 核丨路静
编 辑丨武晓英
来 源丨日喀则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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