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业高质量发展与声誉价值管理——写在《2022中国金融机构声誉价值榜》发布之时

《金融博览·财富》杂志与吴晶妹教授信用管理工作室强强联合,发布《2022中国金融机构声誉价值榜》,希望对我国金融机构声誉价值的评测进行创造性的探索,将理论与实践结合,通过建立一套科学的声誉价值评价方法,持续观察和跟踪金融机构声誉价值的变化,向市场展示更全面的声誉信息,并促进整个金融行业声誉价值的提升。

○ 文/本刊编辑部

吴晶妹教授信用管理工作室

在当前复杂多变的内外部经济环境下,声誉是支撑企业长期可持续发展的坚实力量,是广泛的利益相关者对过去的行为以及能力的综合评估,对企业的生存与可持续发展日益重要。而信用是声誉的重要组成部分,声誉资本和信用资本的内在价值要素高度相关,防范信用风险与提升声誉价值管理水平之间往往具有相互促进的作用。

金融机构进行高效的声誉价值管理, 维持充足的声誉资本,可充分反映出优秀企业的特质。在发展过程中,金融机构坚持诚信、守诺、公平、公正,积极承担社会责任,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实施科技赋能,支持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服务实体经济大局,推动实现共同富裕和共享发展红利,这不仅有利于金融机构自身的发展,也有利于推动金融业的发展。

正因如此,对金融机构开展专业权威的声誉价值评价,亦与促进金融业高质量发展理念一脉相承。

声誉是一种价值

何为声誉?

从广义上看,声誉是被传播的评价。具体地讲,是某个主体在被内外部议论和传播过程中带来的社会认可度。声誉是有归属的,归属于被评价及被传播的对象,即声誉主体。

从内涵与本质上看,声誉是一种价值,是因内外部的评价及传播给声誉主体带来的名声与信誉价值。声誉价值有多有少、可正可负。声誉价值的不确定性形成声誉风险。因此,从根本上说,声誉价值与声誉风险是天生的一对,声誉风险是表现,声誉价值是内核,二者由表及里共生共存,声誉风险最终反映的是声誉价值。

声誉的构成非常广泛,从企业声誉主体角度讲,主要涉及企业经营与管理的基本状况、社会活动、经济活动三大维度,与包括企业实力、技术水平、管理规范、行业地位、影响力、品牌形象、口碑信誉、产品质量、服务水平、企业文化、社会责任、合规水平、媒体关系、交易能力、信用水平等在内的很多内容相关。

每一个构成都可以表达声誉主体某一个方面的声誉,都可以成为一个狭义的声誉。比如,人们常议论说A企业讲不讲信誉,这就是A企业在信用方面的声誉。人们评价和传播A企业的声誉,其实际内容说的是A企业的信用水平,表达的是人们对A企业信用的认可程度,主要影响的是那些想和A企业打交道的主体需要考虑其信用水平而做出的决策。再比如,A企业遵守规则的水平怎么样,是不是经常违背公序良俗,或者违反行政管理规定,这是企业在合规方面的一个声誉。

监管要求和行业引导下的声誉管理

近年来,监管部门和行业组织纷纷出台了相关的文件,结合我国金融业发展实际,指导行业机构加强声誉风险管理、有效防范应对声誉风险。

2021年2月,银保监会发布《银行保险机构声誉风险管理办法(试行)》,首次提出商业银行声誉风险管理应遵循“前瞻性、匹配性、全覆盖、有效性”四条基本原则,并要求银行保险机构从事前评估、风险监测、分级研判、应对处置、信息报告、考核问责、评估总结等环节建立全流程声誉风险管理体系。

2021年10月,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证券公司声誉风险管理指引》,明确了证券公司声誉风险管理应遵循的四大基本原则,即全程全员、预防第一、审慎管理、快速响应,并要求证券公司应建立声誉风险管理制度和机制,主动有效地识别、评估、控制、监测、应对和报告声誉风险,最大程度地防范和减少声誉事件对公司及利益相关方、行业造成的损失和负面影响。

2022年6月,继银行、保险、券商先后实施声誉风险管理后,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正式发布《基金管理公司声誉风险管理指引(试行)》,要求基金公司将声誉风险管理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声誉风险管理组织框架,并遵循全面性、审慎性、及时有效、匹配性、前瞻性等五项基本原则,高效开展声誉风险管理工作,多维度强化声誉风险防范。

企业声誉的积累和修复并非一蹴而就,需要长期持续的管理。传统基于财务数据的评估也往往忽视声誉价值,无法展示这项重要的隐形资本。因此,金融机构应采用更加科学的管理方法,注重加强声誉风险管理,强化公司治理在声誉风险管理中的作用,健全完善声誉风险治理架构、声誉管理全流程体系,加强常态化建设,有针对性地做好声誉资本积累,努力修复、维持、提高声誉,达到促进自身及行业高质量发展的目标。

在严监管态势之下,金融机构应采用更加科学的管理方法,注重加强声誉风险管理,强化公司治理在声誉风险管理中的作用,健全完善声誉风险治理架构、声誉管理全流程体系和常态化建设,有针对性地做好声誉资本积累,努力修复、维持、提高声誉,达到促进自身及行业高质量发展的目标。

强强联手,推出金融机构声誉价值榜单

目前,我国还没有针对企业声誉开展广泛的评价实践,而国外自20世纪末就已经开始了对企业声誉评价的探索。美国《财富》杂志从1997年起公布“全球最受欢迎的公司”。美国声誉研究所于1999年展开了企业声誉商数(Reputation Quotient,RQ)测评,评比出的“美国最佳声誉企业”在《华尔街杂志》上发布。

此次《金融博览·财富》杂志与吴晶妹教授信用管理工作室强强联合,发布《2022中国金融机构声誉价值榜》,就是希望能够对我国金融机构声誉价值的评测进行创造性的探索,从信用的角度入手,将理论与实践结合,通过建立一套科学的声誉价值评价方法,持续观察和跟踪金融机构的声誉变化,向市场展示更全面的声誉信息。

值得一提的是,由我国信用领域权威专家、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吴晶妹创立的“吴晶妹教授信用管理工作室”,近年来致力于加强信用管理理论与实践的深度融合,实现产学研相结合,重点开展信用理论研究、政策研究、方法路径研究、评价模型研发、应用系统设计、专项创新探索等,已先后为10余个国家部委、30余个城市和地区、4家国家级协会、9家大型国企和知名互联网企业提供服务。专业的理论知识背景以及丰富的实践测评经验,为《2022中国金融机构声誉价值榜》的推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我们相信,本榜单的推出将有效填补国内声誉价值评价的空白,帮助金融机构树立良好的声誉管理理念,为金融机构、行业协会、监管部门提供有价值的参考,促进金融行业高质量发展。

榜单的创新与亮点

《2022中国金融机构声誉价值榜》的研究立足于中国国情,以国内外声誉研究理论为基础,吸收了国际声誉测评的模型思路与经验,参照国家监管部门制订的政策法规和行业组织发布的自律规则,并且结合了我国金融机构经营发展和社会公众舆论的现实要求。同时,本榜单尝试着对传统企业声誉的评估方式进行了一系列创新,从声誉资本属性出发,结合信用领域的研究与实践成果创设了全新的声誉价值评价思路,建立了针对我国金融机构声誉价值的特色数据池和指标体系。

● 首次提出“声誉价值”概念

本榜单基于声誉资本属性的理论阐述,首次提出企业“声誉价值”概念。美国纽约大学的查尔斯·佛布伦(Charles Fombrun)教授在1996年首次提出“声誉资本”(Reputational Capital)概念。声誉是一种资本,能够创造价值,而“声誉价值”就是声誉资本带来的企业价值的增值,其中包含无形价值和有形价值。声誉资本的这种增值效用是企业声誉受到企业管理者重视的主要原因,也是企业声誉评价中关注的核心。

● 采用信用理论支撑

三维信用理论提出,信用的实质是获得信任的资本,信用资本的价值由监管者、合作伙伴、客户、公众媒体等依据主体的基本素质、社会关系、经济实力等综合判断得出结果,其评价涉及主体的基础诚信度、社会活动的合规度、经济活动的践约度。本榜单的指标体系设计考虑声誉资本与信用资本的关联,依据三维信用理论与信用资本理论,借鉴了基于传统声誉理论的Fombrun-Harris企业声誉商数测评框架,同时,还参考了信用风险识别和信用资本量化模型,加入了信用评价、信用风险管理的理念,引入了信用数据以丰富声誉价值评价的维度,拓展了评价结果应用的范围。

● 紧密结合我国监管要求

本榜单将我国金融行业声誉管理的监管文件要求融入企业声誉价值测评指标中,为行业建立统一的声誉管理机制框架做出参考,有利于推进我国金融企业声誉管理制度的落地执行,也使评价结果更符合我国的实际情况。

● 融入ESG(Environmental,Social,Governance)理念

本榜单的声誉价值评价体系中,吸收了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最新观点,与世界各国金融监管机构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要求接轨。企业声誉与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息息相关,企业重视践行环境和社会方面的责任可以推动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实现,提升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强化竞争优势。ESG是社会责任理念的最新发展成果,在国际社会备受关注,ESG管理是企业声誉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将金融机构ESG表现纳入声誉价值评价指标体系也体现了本评价与时俱进的特色。

评价体系的科学性

此次的金融机构声誉价值评价体系设计,严格遵循科学性、实用性、前瞻性、全面性的原则,指标选择以声誉和信用理论为支撑,参考声誉评价实践和国家标准等;数据来源包括政府部门、金融机构官方网站、主流媒体等公开的最新百余项客观数据;评价标准以行业标准、专家意见、政府监管要求、研究文献、国际惯例为依据;运用统计方法进行数据分析,综合采用AHP层次分析法等多种计量手段,自动计算得出评价结果,力图实现对金融机构声誉从整体到各个部分的全面衡量与准确刻画。

具体来看,金融机构声誉价值评价体系从声誉风险管理机制、品牌价值、ESG、财务业绩、公司治理、合规表现六个维度,构建了20个二级指标和51个三级指标,来综合反映金融机构的声誉价值水平以引导金融机构提高声誉风险管理水平,旨在帮助金融机构完善声誉风险管理机制,有效防范化解声誉风险,着力提升声誉价值,推动金融业高质量发展,维护金融稳定和市场信心。

图1中的声誉风险管理机制维度,通过对金融机构声誉风险管理的组织结构、制度建设、全流程机制构建、平台建设、常态化管理措施等方面进行考评,反映企业应对和处置声誉风险的综合能力。该维度的指标设置对标相关政策文件的要求,评价结果可以为监管部门了解金融机构声誉风险管理水平、配置监管资源等提供参考。

品牌价值维度主要考量金融机构行业地位、创新能力、客户反馈等方面的情况,体现金融机构依靠产品与服务质量以及技术优势等树立的品牌形象、获取的客户满意度、赢得的社会公众好感,是市场竞争力的重要反映。

ESG维度表现金融机构经营过程中社会责任的履行情况,内容包括构建与环境保护相关的机制并有效实施、将ESG理念融入公司战略规划和日常管理、关注并维护利益相关者的权益。该维度代表金融机构创造价值的更高境界,是其长期可持续发展能力的体现。

财务业绩维度考察评价金融机构的盈利性、偿债能力、增长趋势等。财务业绩是金融机构声誉价值评价的重要客观指标。良好的财务表现能展示出金融机构抵御风险的能力,有助于维护金融机构稳定发展的形象,提升投资者和社会公众的信心。

公司治理维度主要评价金融机构治理结构、内部控制、高管与股东素质、信息公开情况等内部管理的整体水平,能够展现出金融机构的领导层结构、专业管理能力和发展前景等。

合规表现维度从金融机构是否受到行政处罚、存在不良信用行为、进入黑名单等方面评价其合规表现情况。声誉价值合规表现维度的评价标准需要符合我国的制度环境和监管要求,这也是国外声誉测评模型难以适合我国评价需要的重要原因之一。我国公共信用体系对金融机构合规情况的记录和评价,实际也是金融机构声誉相关数据的储存、共享和应用。利用这些数据进行评价,能够有效克服信息不对称,更加全面、准确地反映金融机构声誉水平。

从榜单看我国金融机构声誉价值现状

本评价覆盖国内所有分类为银行、证券、保险的上市金融机构,包括A股和H股。从整体上看,监管部门对于金融机构声誉管理的引导已较为系统化,可操作性较强,这为金融机构声誉管理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上市金融机构普遍比较重视自身的声誉管理,多数机构能够做到主动管理、主动披露相关信息。同时,金融行业中不同类型的机构在产品种类、服务对象、业务模式、监管要求等诸多方面都存在一定的差异,因而,本榜单评价结果按照金融机构所处的子行业进行分类展示,共分为银行、证券和保险类机构三个榜单,分别展示TOP20、TOP20和TOP5的机构排名。

从不同类型金融机构在一级指标上的表现来看,在ESG方面,银行类机构普遍较好,这可能是由于监管部门、机构自身的重视程度高以及ESG报告披露状况好。在合规表现方面,证券类机构的表现良好,说明证券类机构总体上非常关注自身的合规经营问题。在品牌价值方面,保险和银行类机构略优于证券类机构,这和机构自身的管理水平,以及不同行业的产品、服务、技术、发展前景等因素相关。在声誉风险管理机制方面,各类机构总体表现较为均衡,金融机构声誉风险管理意识普遍有所增强,已将声誉风险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之中,逐步完善了声誉风险管理组织结构并建立了常态化的管理措施,已取得了一定的效果。

在银行类上榜机构中,有6家国有大型商业银行、9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和5家城市商业银行,占比分别为30%、45%和25%,其中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占据了前五名,这反映出大型银行由于资金、技术、人员、区位等优势在维护企业声誉方面具有更强的能力。在品牌价值和ESG两个方面,大部分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的表现优于其他机构,这体现出管理意识、管理水平、规模等因素带来的正向影响,但需要注意,规模有时也会带来一些负面影响,例如合规管理难度的增加。因此,在合规表现方面,中小型银行相对于大型银行略胜一筹,这可能是由于大型银行分支机构众多、从业人员数量大,在日常经营管理中合规风险点更多,制度落实难度更大。

在证券类上榜机构中,一些公司尽管在财务业绩上表现突出,但在声誉风险管理、社会责任履行、信息披露等方面存在薄弱环节,对综合排名产生了一定的影响。部分小型证券公司的声誉风险管理意识较强,对声誉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高,但管理能力和管理效果上还有提升空间。

在保险类上榜机构中,大型保险公司表现较为均衡,在声誉价值的各个构成方面上没有明显的短板。从行业整体情况来看,一些保险公司在声誉风险管理机制上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可以探索将监管要求与行业特征、业务发展、公司的风险管理体系等有机结合。

综合来看,金融机构未来可以通过加深对声誉价值的理解,增强对声誉管理的重视程度,完善声誉风险管理机制,提高声誉风险管理的效率,持续提升产品和服务的质量,注重合规经营,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加强与利益相关者的良性沟通。企业声誉的维护需要持之以恒,我们相信,通过长期的、不懈的努力,各类型金融机构都将持续提升声誉价值,主动维护并塑造我国金融行业在国内外的良好声誉形象。

特别说明:

本榜单仅供参考,不包含作者对榜单上榜企业的证券价格涨跌或所在市场走势的确定性判断,榜单不应被作为投资建议。

本榜单的最终解释权归发布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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