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检察机关依法对章莳安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日前,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西监管局原二级巡视员章莳安涉嫌受贿罪一案,经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吉安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章莳安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吉安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章莳安利用担任中国人民银行萍乡中心支行行长、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上饶监管分局局长、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西监管局副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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