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山西省粮食局局长杨随亭被提起公诉,退休近四年后落马

记者 范佳 实习生 刘远

7月2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发布消息,日前,原山西省粮食局党组书记、局长杨随亭(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长治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杨随亭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长治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杨随亭利用担任晋中市副市长,晋中市委常委、副市长,山西省粮食局党组书记、局长,山西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5月28日消息,原山西省粮食局党组书记、局长杨随亭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双开”通报称,经查,杨随亭理想信念丧失,纪法底线失守,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安排,由下属单位支付应由本人负担的费用;违背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组织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利用职权为其亲戚安排调动工作;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不正确履行职责,对粮食轮换工作中造成的重大损失负领导责任;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审批、粮食储备指标分配、职务晋升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

公开简历显示,杨随亭2018年1月已经退休。退休近四年后,2021年11月,杨随亭官宣被查。

杨随亭简历

杨随亭,男,汉族,1955年3月生,山西芮城人,大学学历,1975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8年9月参加工作。

1978年9月至2001年4月,历任山西无线电厂理化室主任,太原市委组织部干事,太原卷烟厂党委副书记、厂长、党委书记,太原市粮食局副局长,山西二轻工业总公司党组成员、副经理,山西二轻工业总会党组成员、副会长;

2001年4月至2005年3月,任晋中市副市长;

2005年3月至2010年6月,任晋中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2010年6月至2010年12月,任山西省粮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2010年12月至2015年9月,任山西省粮食局党组书记、局长;

2015年9月至2018年1月,任山西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副主任;

2018年1月,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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