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陪审员被誉为“不穿法袍的法官”。为进一步弘扬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的广泛性和公平性,近日,江北新区综合治理局、江北新区人民法院、江北新区公安分局联合出台了《江北新区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实施方案》并根据实施方案发布《江北新区人民陪审员选任公告》,标志着江北新区首届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全面启动。
搭建陪审民意桥梁,共绘司法民主蓝图。据悉,江北新区首批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将于今年10月底前完成,选任数额为180名,任期五年。选任工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和《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等相关规定,按照公布选任方式、开展资格审查、确定拟任命人选、进行任前公示、提请任命、就职宣誓等选任程序,并通过司法行政机关选任、人大常委会任命、法院使用的工作机制,实现选任分离,有效保障公民参与国家事务管理的民主权利,提高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公信力和权威性。

记者从江北新区综合治理局了解到,通过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方式选任的人民陪审员共有36个名额,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至8月20日止,其余144个名额将通过随机抽选方式产生。江北新区综合治理局将严格把关按照选任程序对人民陪审员进行资格考察,确保公平公正的选出一支素质过硬的人民陪审员队伍。
新江北报记者 韩正莲 通讯员 王梦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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