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网上传出一则大消息——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对滴滴全球股份有限公司处人民币80.26亿元罚款,对滴滴全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CEO程维、总裁柳青各处人民币100万元罚款。
经查,滴滴公司共存在16项违法事实,主要包括收集用户手机相册中的截图信息1196.39万条;过度收集用户剪切板信息、应用列表信息83.23亿条;过度收集乘客人脸识别信息1.07亿条、年龄段信息5350.92万条……可谓触目惊心。
这使人想起,去年底,包括淘宝在内的多款App因为过度收集个人信息,而被中消协点名。
移动互联网时代,个人信息泄露乃至被买卖,时有发生。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必须对相关违法违规行为施以重拳,这也是滴滴被罚80.26亿元巨款的警示意义所在。
再具体到淘宝来说,去年6月,裁判文书网公布了一则刑事判决书,将一起利用爬虫技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案件公之于众。作案者在八个月的时间里利用爬虫技术盗走大批用户个人信息,数量一度达到惊人的11.8亿条,而被爬取的对象正是大家耳熟能详的购物APP——淘宝。
作案者受到了法律的惩罚,获刑3年以上。但是,11.8亿条个人信息能够被他人轻易盗取,多少也反映了淘宝在个人信息保护方面的隐患,值得警醒。
来源丨晶报APP
记者:李跃
编辑:李慧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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