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托管出租 租赁物损坏该谁“买单”?

近日,市民卢女士向我们反映,2019年8月她把惠阳淡水的一套公寓交给一家公司托管出租,今年7月9日她把房子收回,可就在她开门的一瞬间,她崩溃了!

家住深圳的卢女士,于2019年8月5日把自己名下一套位于惠阳淡水的公寓委托给了一家名叫豪斯顿酒店管理惠州有限公司进行管理,合同期8年也就是到2027年8月5日,租金每月1000元,每年涨100元。然而今年的7月8日,工作人员突然告诉她,房子不租了。

市民 卢女士:“我不知道(怎么回事),我催她交房租,她拖了几天没交房租,我第一次催她她没说什么,在7月8日我又催她,我说你记得今天交一下,到了五点多她就说不租了。”

卢女士说,当初为了能让房子租个好价钱,在跟这家公司签订合同前,她专门对房子进行了翻新,同时配齐家电。然而,7月9日她从深圳赶到惠阳淡水的公寓,她打开门一看,眼前场景让她目瞪口呆。

市民 卢女士:“房间一进来,我看到马桶很脏,卫生间那些很脏,冰箱没有了,投影仪也被拆走了,门窗门把手地板等都有损坏,墙面也有损坏,物品损耗可以接受,但马桶明显是人为损坏,故意弄成这样,房间也是一塌糊涂,房子都很脏乱差。”

在卢女士的公寓,记者看到投影仪的幕挂在墙上,主机却被拆走,冰箱也不知所踪,客厅及房间的墙面已经开裂脱落,墙面部分区域还能见到水渍,厕所和阳台一片狼藉。卢女士说,当时他马上联系了对接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告诉她,按合同提前退租只能按违约处理,让她找签约负责人,之后就联系不上了。

市民 卢女士:“不接电话不回信息,我跟她说已经跟公安报警了,110信息和公安在现场的视频我都发给她了,他们所有工作人员电话不是拉黑就是拒接,法人是一直找不到。”

那么,到底卢女士的公寓发生了什么事呢?为了了解情况,按照卢女士的合同,记者联系了当时和卢女士签订合同的豪斯顿酒店管理惠州有限公司法人的林先生。

林先生:“我早就是没做了 ,公司那边也注销了,2020年就没做了,我没做之后已经有人跟她们对接了,她们一直都有拿到租金,所以她们应该去找那个对接的人才是,怎么还是来找我呢?你只能去找她,我找她们说清楚了,以后都不关我的事了。”

林先生表示,公司早在2020年已经被注销,当时是陈姓女子接手,也跟她对接好,现在房子出现问题,应该找她负责。而叫卢女士找林先生负责的,正是这位陈姓女子,根据林先生提供的电话以及卢女士提供电话,记者分别进行了拨打,其中一个为空号,另外一个处于关机状态。目前,卢女士已经报警,她希望警方能早日破案。

那么,收房时发现房屋内设施有损坏家电丢失,该由谁来承担责任?记者咨询了律师。

广东伟伦(仲恺)律师事务所 律师 黄良威:”第一,房东在出租过程当中,对于更换了支付租金主体的情况是否知情;第二个,如果说房东她在不知情也不同意,这个A公司将管理权给B公司的情况下,那A公司作为合同的相对方,可能给房东造成了损失,也应当承担责任,虽然A公司已经注销,但是对于注销前,未经处理的债权债务,注销时的这个股东也应当对房东承担责任;第三,如果说房东知道了,这个租赁合同的相对方已经变更为B承租公司,则房东应当向B公司主张权利,至于B公司在经营过程当中,由于实际租客造成这些损害,则A公司或者是B公司可以向这个实际租客进行主张这个权利。 “

律师建议,市民在市场经营过程当中,对于产生的一些租赁合同,一些交易记录,一些书面的通知等证据,应当予以保存,在发生纠纷或者是主张权利的时候,可以更好地保障自己的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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