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图/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彭纪宁 实习生 陈翘华 通讯员 谭耀广 鹤公宣
7月21日,记者从江门鹤山市公安局获悉,近日,鹤山警方以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为着力点,经缜密侦查,破获一起盗窃车内财物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一名。

日常生活中,很多市民经常会疏忽大意,停车后未将车门锁好就转身离开,殊不知给了不法分子可乘之机。7月7日1时许,鹤山市公安局共和派出所接群众报案称,其停放在共和镇某路段的小车由于忘记关车门,一台品牌手机被盗,损失价值人民币3300元。
接报后,民警立即调取案发现场周边视频监控进行深入排查,发现一名身穿灰色T恤男子在路边频频拉动汽车车门,形迹十分可疑。经分析研判,民警依托智慧新警务平台,最终确定该名嫌疑男子彭某(男、28岁、湖北省人,有多次盗窃前科)的身份信息。7月11日下午,民警在共和镇铁岗居委某公寓内将嫌疑男子彭某抓获,现场查获被盗手机一台。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彭某供认,其曾因拉车门盗窃被判刑10个月,而近期,其又因赌博而生活拮据,于是“重操旧业”。凌晨时分,彭某戴着口罩和手套,多次以派发广告小卡片为掩护,利用车主疏忽大意或侥幸心理,寻找未上锁车辆,采取“拉车门”方式盗窃车内手机、现金等财物。
目前,犯罪嫌疑人彭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警方提醒:广大群众要提高自我防范意识,不要将贵重财物留在车内,同时将车辆尽可能停靠在有人值守的停车场或有监控设施的场所内,下车后要确认门窗锁好才可离开。一旦发现盗窃行为,请立刻报警。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责编 | 朱嘉乐
校对 | 何绮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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