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21日,邢台市清河县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

7月21日12时许,邢台市清河县公安局接到报警,东方华府小区门口发生一起刑事案件,清河县公安局立即出警处置并将犯罪嫌疑人控制。经初查,犯罪嫌疑人常某(男,55岁,清河县人)与受害人孟某(女,41岁,威县人)系朋友关系,案发时两人在东方华府小区门口发生争执,常某将孟某砍伤后驾车逃走,逃跑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孟某经送医抢救无效死亡,犯罪嫌疑人常某正在医院救治。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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