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涉交通类社区矫正也有“私人订制”啦

  “同学,现在是红灯,等绿灯亮了才能过马路。”

  近日,在日照莒县蓝湾购物中心十字路口的人行道上,因危险驾驶罪被判缓刑的社区矫正对象王某某,身穿志愿者马甲,手持红色小旗,正指挥行人文明过马路。

  近年来,日照市危险驾驶和交通肇事罪犯缓刑适用率逐年上升,其中以醉驾案件最为突出。6月20日,日照市司法局联合市公安局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出台《关于开展涉交通类社区矫正对象订单式教育矫治工作方案》,采用订单式的方式对涉交通类社区矫正对象开展教育矫治,由各级社区矫正机构和交警部门共同完成。

  日前,在莒县试点开展了“交通安全实践周”活动,全县100余名危险驾驶和交通肇事类社区矫正对象参与,取得了良好实效。

  公安交警部门按照社区矫正对象参加志愿服务时长累计不低于30小时的要求,充分尊重社区矫正对象的合理诉求,开展教育矫治时间订制服务。社区矫正对象可以自主安排参加时间,不必连续不间断参加志愿服务,只要累计时间超过30小时即可。

  社区矫正对象按照约定时间到社区交管服务站做好报到登记后,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从社区交管服务站(固定点位)、文明交通教育站点(固定点位)、护学岗(中小学周边重要路口)、文明劝导岗(辖区所有重点路口)中自选订制参加教育矫治的地点。

  社区矫正对象可以从公安交警部门提供的《危险驾驶和交通肇事等涉交通类社区矫正对象教育矫治试点订单》中查找固定项目和自选项目,结合自身实际需求,选择到附近开讲站点聆听文明交通讲座;到人流量和车流量较大的路口开展文明交通劝导;到中小学周边路口开展护学志愿服务;到社区交管服务站协助开展交管业务引导、文明交通宣传等工作。

  社区矫正对象在从事社区志愿服务过程中,可以任意选择以下考核方式:到社区交管服务站签到签退、水印相机打卡、钉钉打卡、志愿服务器打卡。公安交警部门在社区矫正对象从事志愿活动期间,通过实地检查和视频巡检的方式进行监督,严格进行管理考核,提高社区矫正对象教育质量。(日照报业全媒体记者 李珊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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