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个单位守水尽责 守护百姓的幸福河

株洲日报全媒体记者/俞强年 通讯员/陈湘鄂 刘润波

湘江主干流,市、县、乡、村四级河长巡河,“4+1”轮值巡查执法人员日夜坚守,严控湘江涉水污染。

一条河的管理涉及多个部门。守好一江碧水,我市通过河长牵头、河长办协调调度、部门联动,构建起河湖保护与治理大体系。

从干流到支流,从江面到岸上,从上游到下游,从城市到乡村,从人防到技防,28个河委会成员单位真抓实干,共同发力。

透过水利、公安、交通等部门的工作,我们管中窥豹,了解各单位落实河长制的成效。

▲湘江“4+1”轮值巡查联合执法紧急集合。记者/俞强年 摄

守护“一江两水”安澜

当前进入“七下八上”(7月下半月至8月上半月)防汛关键期。面对雨情、水情,市水利局谋划在前,日常不殆,积极开展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行动。

今年以来,该局将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整治纳入全市水利工作要点和绩效考核内容,结合河长制季度考核,安排30批、113人次深入县(市)区开展督查暗访,指导督促任务落实,保障河道行洪通畅。

●复核妨碍行洪疑似问题713处

一个小小的蚂蚁洞不及时填补,就会小洞逐渐扩大、决口,造成大灾害。来自水利战线上的工作人员,他们紧盯重点水域、重点部位,全面排查。

今年以来,市水利局、市河长办有关人员奔赴各县(市)区,就水利部卫星遥感疑似妨碍河道行洪图斑涉及问题进行专项督查。截至目前,713处疑似问题已全部复核,复核率达100%。与此同时,全面校验河湖划界成果,复核85条(104个河段)河湖划界成果,复核进度位居全省前列。

针对“一江两水”等重点水域的阻水建筑物、阻水片林、人为侵占河道等问题,市水利局协同各级河长及河长办,开展全面排查,上报妨碍河道行洪问题13个,已完成整改7个;协同生态环境等部门,排查妨碍河道行洪问题6处,均已完成整改;收到群众反映各类碍洪问题7处,都及时核实和处理。

聚焦水库、堤防、涵闸等水利工程,市水利局结合防汛备汛和安全生产督查工作,开展妨碍行洪问题排查,排查出水库碍洪问题6处,堤防(含在建)碍洪问题4处,水闸碍洪问题6处,并在汛期前,全部完成整改。

●排查整改河湖“四乱”问题16个

今年6月,位于天元区泰山街道湘江风光带天元大桥下的游乐场,因妨碍河道行洪的建筑物被清理。

迅速行动、争分夺秒抓整改,345平方米的妨碍河道行洪构筑物被拆除,4处乱堆渣土侵占河道行为被整治清理,确保了河流通畅、岸线整洁。

挂图作战、倒排工期抓整改,市水利局对排查出的问题实行挂图作战,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确保任务落实到岗、责任落实到人;建立问题整改“周统计、旬报告、月交办、季通报”制度,所有问题整改进度倒排到周,确保按时间节点销号清零。

举一反三、建章立制抓整改,该局对妨碍河道行洪、河湖“四乱”、入河排污口、水域岸线空间管控等4个方面问题开展常态化排查整改。截至目前,排查整改“四乱”问题16个,打捞各类河道垃圾2万余吨,还出台《株洲市幸福美丽河湖管护攻坚年活动方案》,形成了涉河问题排查、整改的长效机制。

保卫大江小河安定

《黑猫警长》《双面警长》《摩斯警长》等影视作品塑造了一个个鲜明的警长形象,深受观众喜爱。在现实生活中,公安队伍中也有一个个特点鲜明的警长,尽管分工不同,职责不同,但他们都用自己的专业技能和职业精神守护一方、服务一方,为全市的各项重要工作奔忙。

在河边,我们经常可以看到河道警长。他们与河打交道,用实际行动维护全市河道(湖、水库)水域生态环境安全和社会治安稳定,全面落实落细“十年禁渔”“河长制”的目标任务。

●四级河道警长巡河8000余次

湘江株洲段,水警通过“水上治安管理监控平台”,调看所辖水域附近的摄像头,检查水域情况。当发现异常情况,他们立刻乘船出警。

在我市,每一段河道(湖、水库)有一名水警守护,其中市级总河道警长1名、县(市)区级河道警长16名、乡镇(街道)级河道警长61名、村组(社区)级河道警员345名。

河道警长干什么?怎么干?按照要求,县(市)区级、乡镇(街道)级河道警长每月巡河不少于2次,村组(社区)级河道警员每周巡河不少于1次。他们要协助河长履行指导、协调和监督功能,做好涉水纠纷、隐患排查研判和协助化解工作,依法严惩破坏水环境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依法打击在涉水执法过程中的暴力抗法、打击报复等违法犯罪行为,协助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做好河道治理工作。

今年以来,四级河道警长巡河共计8700余次,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2个。今年入汛后,组织开展防汛巡查160余次,出动警力3340余人次。“十年禁渔”期间,他们对退捕涉渔重点人员精准管控,为全面深化禁捕退捕工作成效作出了有力贡献。

●侦办非法捕捞案件69起

从城区到乡村,从大河到小港,打击涉水违法犯罪、参与防汛抗灾、进行水上救援、实施生态资源保护,都可见河道警长的身影。

市、县公安部门积极对接水利、环境、农业、国土等行政执法部门,健全完善线索通报、案件移送、联席会议、疑难会商等四项机制,切实提升针对各类涉河违法犯罪的打击合力。今年以来,参与“4+1”轮值执法24次,长株潭禁捕工作联合执法8次。

在侦办各类案件的过程中,市公安局刑侦、网技、科信、图侦等部门第一时间提供全天候的刑事技术手段、网技手段、视频侦查手段等“杀手锏”,为成功侦破系列大要案件提供了强力支撑。今年以来,全市共侦办非法捕捞案件69起,抓获犯罪嫌疑人80人,移送起诉59人;共侦办涉砂涉矿案件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8人,移送起诉11人。

充分运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紧密衔接检察机关,最大程度在法律标准适用、证据规格把握等方面达成共识,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今年以来,我市检察部门对多起非法捕捞案件嫌疑人提起了民事公益诉讼,并进行了增殖放流,引发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维护湘江航道整洁

汩汩湘江流淌,两岸整洁有序,大小船舶绿色畅行……湘江干道也是我市城市的一道亮丽风景线。

市交通局承担着为湘江河道保驾护航的职责。今年以来,该局全面落实湘江干线非法码头渡口专项整治,积极开展“4+1”轮值巡查,加强砂石船舶监管,不断提高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水平。

●整治湘江干线码头渡口102处

湘江干线非法码头渡口整治,是我市河长制工作的内容之一。

根据市人民政府召开政府常务会对我市湘江干线非法码头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专题研究,我市要对102处湘江干线码头渡口展开治理。2020年7月底前,我市完成了71处取缔类码头、渡口整治任务;同年年底,又完成了18处规范提升类渡口和1处合法码头环保提质改造整治任务。

一边巩固岸线整治成果,市交通行政执法支队联合市河长办、市水利局、市生环局相关执法人员,开展非法码头渡口专项整治工作“回头看”督查工作;一边对为未完成的难点任务,采取倒排工期的攻坚行动,所有问题限期保质整改到位,该项工作排名全省第一。

在此基础上,市交通局结合“隐患清零”“打非治违”等专项行动全面落实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年均开展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应急救援50余次,参加湘江联合巡查900余次,“十三五”期间保持辖区水域事故“零上报”“零伤亡”“零污染”。

与此同时,该局开展“僵尸船”专项整治、“三无”船舶整治“清江行动”,对湘江干线所有船舶进行清理,共拆解“僵尸船”“三无船舶”113艘,全面清除老旧船舶安全和污染隐患,维护了辖区水域安全畅通。

●船舶污染水体事件“零发生”

2020年,全市178艘船舶防污设施设备全部加装到位。

2021年起,组织运输企业开展船载岸电设施安装工作,完成船载受电设施改造项目1艘,将船舶生活污水也纳入免费接收的范畴。

2022年上半年,完成船载受电设施改造项目5艘,累计回收船舶垃圾5.24吨、生活污水55.4吨、含油污水2.28吨。

不按规定排放船舶污染物行为,直接影响到水域水质,也是重点关注和整治的任务。我市在全省率先对通航水域运输船舶污染物实行免费回收上岸处理,目前已完成船舶污染物收集转运处置全覆盖。

三门、栗雨2处船舶污染物收集站点和京水湖水库、官庄水库、酒仙湖水库、洮水水库4处库区防污码头建设任务也已完成,解决船舶污染物收集上岸处置问题,实现全市通航水域船舶污染物收集转运处置全覆盖。

该局还建立健全船舶和港口联合监管长效机制,印发《株洲市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监管联单制度》等文件,明确将船舶污染监管纳入湘江轮值巡查执法范围,实现船舶和港口污染物收集、转运、处置全流程监管。截至目前,我市未发生一起因船舶或港口污染物监管不到位导致污染水体的事件。

来源:株洲日报

审核:罗小玲

编辑:陈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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