瞄准小单元,激活“微治理”,汇聚大平安

岳阳日报全媒体讯(作者:陈卓)泊头村位于平江县加义镇西南部,系原最高检党组书记、副检察长李六如的故乡,也是中央财政部乡村振兴定点结对村之一。全村村域面积为10.56平方公里,汨罗江绕村而过,共辖18个小组,508户1960人,党员46人,村“两委”干部5人。2022年7月21日,加义镇泊头村荣获平安湖南建设先进集体。

以“微治理”破解村级末端的“弱管理”。随着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的不断深入,村级工作正在经历资金投入前所未有、工作压力前所未有、群众诉求前所未有三个难题。但是,在当前村民小组管理中仍普遍推行单一组长负责制,组级力量过于薄弱,加之党员群众主人翁意识不强,导致群众诉求无法解决,进而造成村、组、户之间信息阻断,产生“有事就靠上访解决”的错误导向,泊头村也因此成为远近闻名的“上访村”。后在财政部驻泊头村工作队的帮助下,泊头村决定将村民小组治理结构从一名小组组长调整为“三人小组”(一位小组组长、一位党员、一位村民代表),村民代表直接由本组村民投票选出,党员代表直接由本组党员兼任,在确保了党的领导贯穿组级事务全过程的同时,分散的组级治理力量被凝聚起来,社会治理末梢得到前所未有的加强。

以“微治理”激活基层治理的“大能量”。一是调动起普通党员。通过确立“三人小组”机制,18位优秀党员被吸纳进“三人小组”队伍,一方面摆脱了“无位”而“无为”的窘境;另一方面强化了党员的荣誉感与责任感,原来的“过得去”变成现在的“过得硬”。在2020年的“6·30”大雨中,刘水清力排众议组织庙湾组三人小组将该组李坤元,叶笑清二户强制转移至安全点,用行动保障了群众的生命安全。二是调动起普通群众。通过将村民代表吸纳进组级管理队伍,群众在基层事务中的知情权、决策权、监督权得到保障,对村级工作的认同感和参与度得到明显提升,从“干部要群众干”变为“群众自己要干”,群众主体地位得到充分体现。在引进碧桂园扶贫项目时,4个小组的三人小组在村“两委”的统一部署下发动组民,只用一周时间完成了所有土地的流转,成为碧桂园全国13县落地最快的扶贫项目。三是调动起资金使用。通过规范运作模式,“三人小组”经办的所有项目,从决策到实施都民主协商、阳光操作,顺应了民意、集中了民智,确保了资金用到群众心坎上。自2018年以来,经“三人小组”落实的项目资金达 299.8 万元,占比达34%,普遍落地实、进展快、效益高。在700 米村级主干道拓宽需要占用道路两侧 3 个小组农户 28 户家门口的地坪时,3 个“三人小组”挨家挨户做通本组村民思想工作,最终获得了全体农户的同意,无偿让出地坪,使道路拓宽工程得以顺利实施。

以“微治理”搭建基层治理的“新格局”。一是激发了自治活力。通过支部领导和党员主导,泊头村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了基层治理的全过程。在各组党员、组长、村民代表的引导下,带动本组群众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同时,既保证了基层治理的正确方向,又激发了基层自治的蓬勃活力,实现了基层党建和村民自治良性互动。二是赢得了民心民意。通过将“微权力”“微项目”交给群众,让村民将自己的事情自己议、自己定、自己办、自己评,自己解决自己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泊头村实现了最大限度地顺应民意、集中民智、凝聚民心,有效实现由政策推动向上下联动的转变,政策实施由以往的“大水漫灌”变为“精准滴注”。三是实现了共治共享。一方面泊头村通过构建“三人小组”,摒弃了以往基层治理的要人要钱要编制的“增量”老路,有效实现基层治理从政府主体到群众主导的转变,既提高了管理效率,也降低了管理成本。另一方面通过尊重群众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做到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引导群众把大家事当成自家事,把分外事变成分内事,充分激发“小巷总理”“村组能人”活力,真正意义做到了共建共治共享。四是做到了公开透明。在适当赋予基层自主权的同时,泊头村也在不断加强上级、内部、自我、群众等各个层面的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操作、在制度内运行,确保放权不放任、用权不任性,实现有序放权与有效监督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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泊头村庙湾组“三人小组”带领村民自发整修水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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