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赞!昌平长城保护员发现文物“竹节炮”

汛期已至,为保障文物安全度汛,流村镇采取主责部门专项检查、文物监督员、长城专职保护员定向巡查相结合方式加大文物巡查力度,及时消除隐患,全力守护文物安全。

7月19日,长城专职保护员刘俊雷途经马刨泉村西侧山梁时,发现原本一片平整的土地,经过近期雨水的冲刷,产生了轻微的隆起,露出一个深褐色的尖角,警觉的他立刻取来铁锹和笤帚,小心翼翼地将土层挖开,用笤帚拂去表面的泥土,一个长柱形的“铁炮”显现出来。

多年来长城文物保护工作经验告诉刘俊雷,这很可能是一件文物,他担心将其暴露在毫无遮挡的地面上,会造成损坏,于是决定将这颗“铁炮”完好地带下山,交给文物部门。

刘俊雷

35℃的酷暑天气,刘俊雷独自背起重达几十斤的“铁炮”,艰难地在陡峭的山路上前行,每走十几米,就要停下休息片刻,走走停停跋涉四个多小时才下山。顾不上全身衣服被汗水浸透,他迅速向流村镇文物主管部门市民活动中心汇报情况。

市民活动中心工作人员在详细了解情况后,将线索上报昌平区文物管理所。20日上午,区文物管理所工作人员来到马刨泉村,经初步判断,出土的“铁炮”为明代“竹节炮”,共4节长50厘米,外口径15厘米,重58斤。因炮身多箍,像竹节而得名。相较于之前发现的竹节炮,这件炮身长度较为短小,保存相对完整,是昌平区发现的首例小型竹节炮,对研究古代城寨防御以及明代地方军事装备具有重要价值。

当天下午,竹节炮已送至昌平区博物馆,进行深入研究。

最初发现这枚“铁炮”后,现场有其他人员围观,曾出价收购,却被刘俊雷坚决拒绝,并第一时间上报,表现出较高的文物保护意识和责任感。为了表达对文物及主动上交文物者的重视,昌平区文物管理所将向长城保护员刘俊雷给予表扬并颁发荣誉证书。

文物承载灿烂文明,传承历史文化,维系民族精神,是老祖宗留给我们的宝贵遗产。流村镇文物资源丰富,文物保护任务艰巨,保护好文物不只是文物部门的事,也是全民的事。

在此,向广大市民朋友呼吁: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人人树立文物保护意识,自觉保护文物安全,为促进文化的传承和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文物小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下列文物受国家保护:

(一)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和石刻、壁画;

(二)与重大历史事件、革命运动或者著名人物有关的以及具有重要纪念意义、教育意义或者史料价值的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实物、代表性建筑;

(三)历史上各时代珍贵的艺术品、工艺美术品;

(四)历史上各时代重要的文献资料以及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手稿和图书资料等;

(五)反映历史上各时代、各民族社会制度、社会生产、社会生活的代表性实物。

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地下、内水和领海中遗存的一切文物,属于国家所有。

图文来源:昌平圈微信公众号、刘彬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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