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目前,21家新闻教研机构试点报送单位已公示第32届中国新闻奖初评结果。
各试点报送单位可按要求报送3件作品。其中,所在省(区、市)媒体的作品不超过1件;1家新闻单位的作品不超过1件。值得注意的是,吉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拟推荐2件作品参评中国新闻奖。
根据《中国新闻奖评选办法》,以下21家新闻教研机构为试点报送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北京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中国传媒大学新闻传播学部、中国政法大学光明新闻传播学院、天津师范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吉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复旦大学新闻学院、南京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浙江大学传媒与国际文化学院、厦门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武汉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华中科技大学新闻与信息传播学院、湖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暨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广西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重庆大学新闻学院、四川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西北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兰州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
公示结果如下:
兰州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

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

北京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



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

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

中国传媒大学新闻传播学部

中国政法大学光明新闻传播学院

天津师范大学新闻传播学院

吉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

复旦大学新闻学院
南京大学新闻传播学院

浙江大学传媒与国际文化学院

厦门大学新闻传播学院

武汉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

华中科技大学新闻与信息传播学院

湖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

暨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

广西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

重庆大学新闻学院

四川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

西北大学新闻传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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