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宣教护航青春 玉门市人民法院多举措助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近年来,玉门市人民法院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加强少年儿童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积极探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模式,全方位、多角度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玉门市人民法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骨干员额法官为成员的未成年人审判工作领导小组,选派业务能力强、办案经验丰富的法官组成合议庭,专门从事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审理工作,提升少年审判专业化水平。

结合“八五”普法和法治宣传进校园活动,玉门市人民法院通过观摩庭审、模拟开庭、举办法治宣传讲座等,引导学生认识和防范校园欺凌,自觉抵制违法犯罪,强化青少年懂法、学法、守法意识。选派优秀法官担任学校法治副校长,为学生上法治教育课,并开展课后谈心,对有不良行为学生采取帮教和预防措施,防止学生向犯罪边缘滑落。

玉门市人民法院对涉及未成年人案件采用圆桌审判庭的方式进行不公开审理。庭审中,坚持情、理、法多管齐下,建立爱心帮教制度,安排被告人法定代理人或其近亲属进行亲情帮教,邀请被告人亲属或被告人信任的其他人员到庭辅助帮教。通过多方努力,使庭审变成一堂为被告人纯净心灵、启迪心智的教育课。

玉门市人民法院对没有自行委托或无能力委托辩护人的未成年被告人案件,依法向法律援助中心出具指定辩护函,为未成年被告人指定辩护人,保障未成年被告人充分行使辩护权。积极争取法定监护人出庭,坚持书面通知与电话通知相结合,为未成年被告人的法定监护人送达出庭通知书。

对判处非监禁刑的青少年,玉门市人民法院确定专人负责回访和考查,建立未成年人犯罪档案,定时定期到所在地派出所,对判处缓刑的未成年人进行思想现实表现跟踪考查,多角度进行心理疏导。同时,与学校、社区等单位及时沟通,帮助判处缓刑的未成年人返回学校就学。

下一步,玉门市人民法院将以维护未成年被告人、未成年被害人合法权益和矫治、防控未成年人犯罪为切入点,进一步发挥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职能,公正高效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及涉及未成年人抚养、抚育、监护、探视等各类民事行政案件,依法保障未成年人各项合法权益。(梁 鸿)

责任编辑:田雪


发表评论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
   
验证码:

相关文章

推荐文章